《中庸》·《子思》·《子思子》--子思书源流(2)
2014-11-10 01:41
导读:至于四十七或四十九篇本具体如何演变为二十三篇本,盖有数种可能。一是,四十七或四十九篇本本身就重复二十四或二十六篇,故“除复重”,可得二十
至于四十七或四十九篇本具体如何演变为二十三篇本,盖有数种可能。一是,四十七或四十九篇本本身就重复二十四或二十六篇,故“除复重”,可得二十三篇。二是,将四十七或四十九篇合并为二十三篇。三是,二十三篇本对四十七篇或四十九篇本既“除复重”,又合并原篇。四是,四十七或四十九篇本流传到刘向时已多有佚失,仅得其中的二十三篇。一般说来,刘向校订的这部二十三篇本《子思》宜得其真。
然而,这个二十三篇本仅流传于汉魏时期,至迟在南北朝时已告亡佚(说详下文)。
第三阶段为《隋志》和《唐志》所著录的《子思子》七卷,是为重辑本。
直到现在,学者们一般认为这部七卷本和《汉志》所著录者为一书。这是一个误会。实际情况是,当时《汉志》所著录的《子思》二十三篇已经亡佚,学者重辑子思遗说,是为《子思子》七卷。这是上第一部子思遗说重辑本。
这个看法,并非我的发明。早在明代,宋濂业已指出:“《子思子》七卷,亦后人缀辑而成,非子思之所自著也。”[5]或许宋氏没有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故不为后人所接受。
在我看来,证据并非不显。
其一,篇卷数不符。《汉志》所载为二十三篇,《隋志》、《唐志》所载为七卷。
其二,书名不一。《汉志》所载名曰《子思》,《隋志》、《唐志》所载为《子思子》。清人黄以周已经注意到这个现象:“《汉·艺文志》‘《子思》二十三篇’,不名《子思子》。《子思子》之名自隋唐间始,故汉魏诸书引《子思子》语与唐马总《意林》同,而并曰《子思》,从旧名也。……其书唐代犹盛行,文史家、类书家所引或从旧名曰《子思》,或依新题曰《子思子》,此各家体例有不同也。北宋之初其书犹存,《太平御览》采取颇多,而倏称《子思》,倏称《子思子》。一部书中称谓错杂,岂其所引子思语别见于他书与?然检诸古籍,多目为《子思子》,则辑《御览》者人各异题,初无别于其间也。”[6]黄氏以为同是一书,名称有异,而没有想到已经名实皆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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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宋濂在谈到七卷本时说:
中载“孟轲问:‘牧民之道何先?’子思子曰:‘先利之。’轲曰:‘君子之告民者亦仁义而已,何必曰利?’子思子曰:‘仁义者,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则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乐为诈,此为不利大矣。’他日,孟轲告魏侯×以仁义。”盖深得子思子之本旨。
宋氏虽认定七卷本为“后人缀辑而成”,却认为其中的这段记载“盖深得子思子之本旨”。岂不知,子思和孟子生活不相及,焉能对话?所以这段文字必为后人假托,必非《子思》原文,它为七卷本后人重辑之说提供了确证。
其四,如下文所述,《五行》篇当本属原书,然已不见于隋唐时期流传的七卷本。主要证据是,当时的学者已不知“五行”为何物。如唐人杨×注《荀子》“谓之五行”句曰:“五行,五常,仁义礼智信是也。”将子思的仁义礼智圣为五行之说误解为仁义礼智信,即时人所熟悉的五常。
那么,二十三篇《子思》是何时亡佚的、七卷本《子思子》又是何时出现的呢?
黄以周所说的“汉魏诸书引《子思子》语与唐马总《意林》同,而并曰《子思》,从旧名也”这句话非常重要。汉魏时期引是书“并曰《子思》”,说明当时二十三篇本《子思》尚未亡佚,而七卷本《子思子》亦未出现。因而,诸书称《子思》并非“从旧名”,而是新名并未出现。
不过,至迟到南朝梁时新本已经出现,而这意味着当时旧本业已亡佚。
其一,唐代马总《意林》题曰:“《子思子》七卷”。篇名和卷数皆与新本相合。我们知道,马总的《意林》是根据庾仲容《子钞》增损而成,而庾仲容为梁朝人。由此可以推断,七卷本《子思子》在梁朝时已经存在。至于黄以周提到的汉魏时期所引是书“与唐马总《意林》同”,那是因为七卷本既为辑本,其史料来源当然为汉魏诸书,二者相同是不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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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梁朝时另一个和此书关系极为密切的人物是沈约。《隋书·志》引沈氏曰:“《中庸》、《表记》、《坊记》、《缁衣》皆取《子思子》。”可见,沈约所见为《子思子》,即七卷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