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制度:我国证券市场渐进开放的必由之路(1)(2)
2014-07-01 01:15
导读:3.5 促进证券市场化改革 在QFII制度下,外国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必将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介机构责任和权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准
3.5 促进证券市场化改革
在QFII制度下,外国机构投资者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必将对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介机构责任和权利、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准确、充分施加一定的影响,促进其发展和完善。外国机构投资者增量资金的投入会缓解我国股市非流通股上市流通和股市扩容所面临的资金压力,加速我国证券市场股权结构统一的改革进程。更进一步看,QFII制度的引入会促使A股和B股的并轨,加快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步伐。
4 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制度的对策建议
4.1 采取循序渐进的稳健政策
台湾及印度证券市场成功实施QFII制度或FII制度的经验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我国证券市场引入QFII制度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采取稳健政策。在初期,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要对QFII的数额、参与资格认定、投资品种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挑选和限制,以避免外资对证券市场的负面影响,然后,可根据市场的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并逐步放宽QFII进入国内证券市场的各种限制;最后,在市场规模扩大、市场结构完善、监管水平提高的情况下,取消各种限制。
4.2 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中国的证券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一方面,外国投资者由于担心法律风险不敢轻易进入中国市场进行投资;另一方面,中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合作及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投资者的资格等方面都没有考虑外国投资者的内容。引入QFII制度,还有赖于这些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我国可以考虑制订《引进外资法》,对有关外资及境外金融中介机构的引进、QFII制度细节及QFII资格、外资汇入汇出、外资投资领域和限制等作出详细的规定;对现存的各种法律法规条文,则可采用附加条款的方式弥补因缺乏对外资的相应规定而导致的漏洞。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4.3 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体系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不规范,已经导致我国证券市场中操纵行为的泛滥,既不利于投资者公平地获得证券信息,降低其证券市场的信心和参与度,也不利于上市公司的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进而不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根据WTO的国民待遇原则,QFII进入我国必须与国内投资者在信息享有上拥有公平的地位。为此,我国必须建立起一套公开透明、纲目兼备、层次清晰、易于操纵、公平执行的信息披露体系。只有这样,QFII才有信心持续的投资中国证券市场,中国的证券市场才能走向健康发展的轨道。
4.4 构筑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种种问题,固然主要是历史原因造成的,监管的不力和非市场化倾向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引入QFII制度,也对市场监管提出严峻的挑战。因此,我们要借鉴国际惯例加强市场化监管,构筑完善的监管体系,就目前而言,有利于改变证券市场的诸多不规范操作现象,建立起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更好地吸引境外投资者,为QFII制度的实施做好准备;就将来而言,则在QFII制度实施时才能够积累比较先进的监管手段,以应对外资进入后对市场监管形成的挑战。
4.5 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
上市公司是证券市场的基石,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进而影响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质量目前最关键就是要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由于制度性缺陷,造成了我国证券市场独特的“一股独大”的现象,小股东不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公司的治理机制被弱化。因此,只有解决了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流通等问题,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才能改善。国有股的减持是一个重要的战略举措。但就今年6月以前实施的方案来看,效果并不好,未来的国有股减持方案要更多地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市场的承受能力。此外,完善新的退市机制、执行严格的会计制度等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也是十分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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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人才引进
QFII制度实施后,人才将成为各方竞争的焦点。外资券商、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会以优厚的待遇、良好的
培训机制和人尽其才的发展环境吸收国内优秀人才。因此,我国必须千方百计地创造条件、留住人才,争取占领人才制高点,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引进先进的研究方法,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全面提升技术水平,加快国际化步伐。一方面,QFII的证券交易将成为二级市场上崭新的竞争领域;另一方面,国内机构也可能通过海外的分支机构或设立离岸基金等方式吸收外资。可以预见,那些成功进行公司再造的金融机构将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先机。
综上所述,我们要着眼整个社会经济运作环境和整个证券市场运作环境的配套,着眼于证券市场的整体改革和发展,而不是证券市场在引入QFII制度方面的“单兵突进”,QFII制度的动态发展需要与整个证券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保持一致,形成良性互动。当然,QFII制度只是一个过渡性质的制度安排,随着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我们可以逐步放开各方面的限制,由QFII制度过渡到GFII(General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制度,即一般外国机制投资者的制度,最终实现WTO的相关要求,走向全面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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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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