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法律约束的若干探讨(2)
2014-11-27 01:15
导读:反观我国的情况,上市公司在股利分配上“玩蹦极”的不是少数。去年有高股利分配的,今年可能就不分配;每股收益排名居前的公司分配方案并不丰厚。
反观我国的情况,上市公司在股利分配上“玩蹦极”的不是少数。去年有高股利分配的,今年可能就不分配;每股收益排名居前的公司分配方案并不丰厚。总之,股利分配没有任何规律可循。而且,公司对其分红承诺言而无信的情况也屡见不鲜。例如江苏某公司在2001年年报中承诺2002年用于分配的利润比例不低于10%.在2002年取得较高收益的情况下却以拟投资项目的需求为由,对利润不分配。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的这种状况,导致一些对现金股利有较高依赖的投资者无法参与到我国的股市中来。股市成为一种单一的投机场所,严重影响我国股市的长远发展。
上市公司有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可以增加投资者对未来收益的的可预期性,可以吸引增量投资,还可以避免大股东以股利分配方案为工具鱼肉中小投资者。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股利政策稳定性的规范,要求上市公司对未来股利分配方案做出预测,并对其股利分配方案详细阐析理由。如果实际分配方案与预测不符,应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可以逐渐引导上市公司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并将这一政策在一定的时间内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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