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上市家族公司资本结构与高管激励机制(2)
2015-01-13 01:12
导读:公司高管持股对其资本结构选择的影响是复杂的。一方面,根据Leland and Pyle(1977)关于资本结构的信号传递理论,管理者可以通过提高债务水平来增加其所持
公司高管持股对其资本结构选择的影响是复杂的。一方面,根据Leland and Pyle(1977)关于资本结构的信号传递理论,管理者可以通过提高债务水平来增加其所持股份。而Harris and Raviv(1988)则从公司兼并的角度,管理者持股比例与债务比率正相关。Kim and Sorenson(1986)、Berger et 8l(1997)等来自美国公司的经验研究支持了管理者持股比例与债务比率正相关的假设;另一方面,Jensen and Meckling(1976)认为管理者股权有助于减少管理者的在职消费、掠夺股东财富等机会主义行为,债务和管理者股权可看作控制代理成本的替代机制,随着管理者持股比例的增加,管理者更具有减少债务水平的激励。Friend and Lang(1988)认为管理者持股比例越大,他们越有动力向下调整债务比率以适合自身的利益,从而管理者持股比例与债务比率负相关。Friendand Lang(1988)、Jensen et al(1992)等来自美国的经验证据表明管理者持股比例与债务比率负相关。众所周知,中国家族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上市行为仅仅是最近几年的事情,管理者股权对资本结构选择的影响可能是微弱的。现从经验的角度进行检验。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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