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人员型操作风险的成因分析与对策((2)
2015-06-26 01:02
导读:2.制度执行不严格,流于形式。这几年大案的发生,且损失巨大,并不是因为没有一个很好的制度,而是由于制度执行力度不够。许多制度如异地交流制
2.制度执行不严格,流于形式。这几年大案的发生,且损失巨大,并不是因为没有一个很好的制度,而是由于制度执行力度不够。许多制度如异地交流制度,重要岗位转换制度,近亲回避制度等并未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在中国,情大于法、权利高于一切的社会环境下,要想使制度与程序有效的执行更加困难。2004年中国银行开平支行40亿资金盗窃案,正是由于没有实行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造成三任行长长达9年作案而不被发觉。总之有效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对员工的约束力就会下降,制度安排也会形同虚设。
3.检查监管不全面严格,事后处罚力度不强
随着商业银行加大对自身内部检查,查出了许多违规事件,挽回了一些损失,但在检查过程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由于这些内部检查是不定期的、突击的、走过场式的,没有触及到深层次问题,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正处在改革时期,有的银行为了避免对外造成不利影响,只是对违规操作提出整改,而不进行追究。有的经营管理者处于自身考虑如升迁因素、该行的经营绩效考核等,往往隐瞒问题,所以检查过后,相同的事件还会再次发生。
(三)操作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不健全
一个标准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部门/人员: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风险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合规部门以及后勤保障部门。以上这些部门在我国并不健全,如未设立专门的操作风险管理部门,这会影响对操作风险战略的制定、识别、控制、度量等。没有一个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就会在风险产生后,部门之间相互推卸操作风险管理责任,使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同时,即使现在有几个部门共同管理,那也是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使管理层难以全面掌握银行的操作风险。
大学排名 (四)高级人员任用与基层人员培养机制不科学
现在基层员工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进入银行的,基本上消除了过去托人、找关系的用人机制,但是银行高级管理层如行长,并不是由股东直接任命的,而是由政府的组织部门委托任命,分支机构的行长由总行党支部书记负责,这种形式是由我国特殊的行政体系决定的,这样有利于保证对银行的控制权,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但在这种行政体制下的任命缺乏市场机制,使管理层效率低下,容易导致管理者为了政绩的最大化,违规操作,导致道德风险的发生。
随着市场的完善和科学信息技术的发展,银行正从劳动密集型、可变成本型向资本密集型、固定成本型转变,产品的开发、计量模型的应用与分析都迫切需要知识型、有业务素质的员工,这时就需要对员工进行
培训。目前的现状是培训只是一种形式,并未纳入银行日常的工作日程,同时对于新员工的培训时间短,甚至是边学边做,往往只能应付简单的业务需求,而对于复杂的操作流程则不甚清楚。另外不合理的培训机制,会让员工感到前途渺茫,引起关键人员流失的风险。
(五)考核激励机制不合理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考核标准还是采取以规模与速度为指标,忽视了其内在的质量与效益。为达到上级要求的指标,片面追求短期内的发展速度,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发展,而忽视了控制风险规模,最后风险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爆发出来。当上级的考核激励政策与风险控制发生冲突时,银行的经营管理者会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不惜代价去完成考核目标,这就会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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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及其治理方略
浅析中资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