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寿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的探讨(1)(2)
2015-08-07 01:08
导读:研究表明,开发新客户的费用是维护老客户费用的5倍。当保险公司之间开展业务代理时,不必为开发新的销售渠道过多地投入,无需雇佣大量业务员进行
研究表明,开发新客户的费用是维护老客户费用的5倍。当保险公司之间开展业务代理时,不必为开发新的销售渠道过多地投入,无需雇佣大量业务员进行准客户的寻找和开拓;由于以先进的客户资源管理体系为基础,充分利用了公司的现有资源,还可以节省大量的增员、培训、管理等人力成本,其它用于内部管理和激励的费用也可以大幅下降。
(五)可以提高业务员的综合素质,增加业务员收入,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员队伍
保险同业之间的业务合作对业务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不仅要了解财产保险业务和产品,还要熟悉人寿保险业务和产品;不仅要掌握财产保险产品销售技能,还要懂得人寿保险产品销售技能。他们不仅仅是以一个纯粹的产品推销员的形象出现在客户面前,而是以综合保障服务顾问的专业形象帮助客户管理风险和规划未来。
业务员综合素质和整体形象的提升,有利于业务的拓展、收入的增加、队伍的稳定,而业务员队伍的稳定又是保险公司建立忠诚的、高价值客户群的重要前提条件。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论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
市场竞争与我国保险业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