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1)(2)
2015-08-23 01:06
导读:1.多样化的股权结构使中小股东不能做到最基本的“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加上上市改制时对大股东的资产评估及折股采用了明显不同于中小股东的政
1.多样化的股权结构使中小股东不能做到最基本的“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加上上市改制时对大股东的资产评估及折股采用了明显不同于中小股东的政策,使中小股东一开始就承担了更多的义务。
2.流通股比例小,流通股的股东很难给股份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施加重大影响,其他投资者要从流通市场收集足够的股份去控制上市公司的难度也很大。这不利于发挥中小股东的监督作用,影响了中小股东的控制权。
3.非流通股价格远低于流通股价格,相应地,国有资产和法人资产得不到资源优化配置的机会。上市公司在实施增资配股方案时,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即使参与配股,更多的情况是资产参与,参与资产的质量、定价值得怀疑不说,很多资产甚至与上市公司业务毫不相干。这样,中小股东无形中承担了为上市公司提供发展资金的义务,上市公司在某种意义上成了向广大中小股东“圈钱”的机器。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白鸽
上市公司利润操纵分析
影响上市公司债权人权益的因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