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组合积极管理: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模式的全(2)
2015-10-16 01:15
导读:(2)信贷组合积极管理模式的特点。 信贷组合积极管理的思路和信贷集中度管理有着显著差异: 首先在于组合的管理视角。在信贷组合积极管理模式中,
(2)信贷组合积极管理模式的特点。
信贷组合积极管理的思路和信贷集中度管理有着显著差异:
首先在于组合的管理视角。在信贷组合积极管理模式中,银行不再单纯通过贷款限额限制信贷集中度,而是利用单项贷款对组合的边际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设置新增信贷业务的最低门槛。换言之,银行不是简单、孤立地判断单个借款人是否超出信贷限额,而是在考虑不同类型客户的信用品质相关性的基础上,考查单项信贷交易对整体组合风险回报率的边际影响。
其次,信贷组合积极管理模式完全采取积极主动的管理方式。银行不是在恪守信贷限额的前提下消极地持有贷款组合,而是积极地调整和优化组合结构,减少风险较高而相对收益较低的信用暴露,添加对组合风险回报率产生正面贡献的信用头寸,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状况。
二、信贷组合积极管理的手段与工具
1.调整信贷组合的常规手段及其局限性。
(1)贷款的直接转让。
贷款直接买卖是信贷二级市场发展初期的主要交易形式。银行可通过债务更新、转让、从属参与等方式,出售过度集中的贷款头寸,买进合适的信贷份额,对贷款组合结构进行再平衡。19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银行贷款二级交易发展较为迅速,尤其是辛迪加贷款转让,已形成相当可观的规模。牵头行通常将其贷款份额再出售,买方最初是银行同业,到1990年代初非银行机构已占贷款购买金额的30%,交易对象从投资级企业贷款扩展到非投资级企业。贷款转让的发展使信贷合约具有了一定流动性,但运作中也面临一些障碍:
首先是与银行维持客户关系的矛盾。贷款附有银行与客户的“隐性契约”,银行承诺对客户提供资金支持,客户考虑优先购买银行的其他产品和服务。伴随着对某客户贷款支持的增加,风险集中度随之上升,银行预期收益也应相应上升,而实际上银行只能索取有限的贷款利息,甚至对大客户给予优惠利率。此时贷款组合显然偏离有效边界,银行理应出售贷款,减持对大客户的风险暴露,然而又面临客户关系受损的危险,处于“信贷悖论”(paradox of credit)的两难境地。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其次是信贷合约非标准化的交易障碍。标准化程度低是贷款合约的天然特质,贷款结构由借贷双方协商定制,利率、期限、金额、偿还方式等合约要素差异较大,对信贷买卖构成无形障碍。此外,转让债权需通知借款者及担保人并经其同意,相关法律手续可能耗时颇多,也会降低交易效率。
(2)贷款证券化。
证券化技术将缺乏流动性、非标准化的贷款转化成为可交易的标准化证券,为银行调整信贷组合提供了便利。银行将贷款组配成基础资产组合,交付给SPV(特设机构),后者以基础组合的现金流为担保发行证券,将集中于银行的信贷风险向众多投资者分散转移。同时,银行可买进其他类型的贷款支持证券,使信贷组合多样化。1980年代后,银行利用期限层化、利息层化和风险层化等技术重组基础贷款现金流,开发出许多证券化创新品种,吸引了广泛的投资者。 证券化虽然提高了贷款流动性,但也存在局限:贷款证券化要在法律上认可为真实出售,一般要求银行对SPV作彻底的信贷转让,仍然面临贷款出售的客户关系问题;证券化程序繁复、交易成本高,适于大规模信贷组合整体风险出售,而不是对局部风险暴露特别处理;证券化虽可按偿付优先顺序对基础贷款池的现金流进行风险分层,但难以对组合中的风险暴露作更细致的分解和重塑;证券化要求基础组合中贷款的特征尽可能一致,贷款数目应达到相当规模,非标准化、单笔规模较大的企业贷款证券化较困难。
2.信用衍生工具——信用风险转让的开拓性创新。
鉴于常规手段的局限,银行需要更为灵活的工具调整信贷组合风险敞口。1990年代初信用衍生工具问世,将信用风险与基础信贷剥离,作为独立的“商品"在市场上买卖,摆脱了贷款合约缺乏流动性的束缚。作为信贷组合管理工具,其优越性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