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金融|住宅融资体系的国际经验及启示(2)
2015-12-13 01:43
导读:二、我国住宅金融体系的发展方向 1、 发达国家住宅金融体系的特点 成熟的住宅金融体系一般都有独立的政府非盈利性住宅金融机构协调整个住宅金融业
二、我国住宅金融体系的发展方向
1、 发达国家住宅金融体系的特点
成熟的住宅金融体系一般都有独立的政府非盈利性住宅金融机构协调整个住宅金融业务(例如日本的住宅金融公团,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局等)。它向住房经营者和经营住房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和其它便利,协调专业性的住宅金融机构(如互助性住房储蓄机构或抵押银行),同时其它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融资、提供担保,从而形成一个各方参与、相互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
发达国家和转轨国家一般都建立商业性和福利性相结合的多元住宅融资体系,大多有专业性的住房融资机构。市场经济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同时,也没有忽视政府对福利性金融体系的建设。发达国家既有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支持,也有福利性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商业性金融体系中建立专业性的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积极配合。政府主要在福利性金融体系中对直接融资、信用补充和市场流动性方面提供积极的支持。从国际经验看,大部分国家都有专业性的住房储蓄机构,如德国的建筑储蓄金融机构、日本住宅金融专库、英国的建房社团等。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推动住宅金融系统,建立专业的机构更可能成功。专业机构比一般机构更能够提供购房贷款。
发达国家众多机构参与和分工的融资体系既是推进住宅的建设和消费的重要手段,也是防范风险的必要措施。发达国家目前已形成了多种住宅金融机构共同参与、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局面,广泛运用住宅专业储蓄和贷款制度、政府直接融资制度、政府信用补充和抵押银行制度、不动产证券融资以推进住宅的建设和消费,同时也广泛分散风险。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我国应加强住宅融资体系的探索和试点
政府参与住宅金融市场,探索建立独立的住宅金融机构来协调整个住宅金融业务,以利率引导、存款保险和信用补充为工作重点,协调各融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与运行规则,有效地调控市场和实现社会福利。
建立多渠道的支持体系,培育多元化的融资工具。中国住宅金融支持机构非常单一,目前住宅建设和消费仅仅只有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提供支持,缺乏专业化的住宅融资机构,在信用补充、市场流动和直接融资方面缺乏相应的支持主体和支持政策。培育多元化的融资机构是促进住宅消费和建设和分散风险的必要手段。
尽快建立专业性的住宅金融机构,同时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和效能。现阶段可继续储蓄银行的试点和推广,尽快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性的住宅金融机构,为我国住宅目标和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资金来源。同时应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和效能,并在信用补充和市场流通方面迅速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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