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监事会制度——国有企业监督体制的创新((2)
2016-04-23 01:00
导读:三、监事会监督与财会监督的区别 监事会监督和财会监督各有分工,各有侧重,是不同层面上为了共同的目标开展的监督。具体讲,监事会监督与财会监
三、监事会监督与财会监督的区别
监事会监督和财会监督各有分工,各有侧重,是不同层面上为了共同的目标开展的监督。具体讲,监事会监督与财会监督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在监督性质上,监事会监督是国家行使所有者权力的行政监督,财会监督是企业保证自身持续经营和加强内部管理需要的业务监督。(2)在监督形式上,监事会监督属于外部监督,企业财会监督属于内部监督,两种监督来自不同的监督主体。(3)在监督过程上,监事会监督是结果监督,也叫事后监督;企业财会监督是全过程监督,是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4)在监督力度上。监事会监督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综合性、而企业财会监督则具有相应的专业性和经常性。(5)在监督手段上,监事会的监督手段以查帐为中心,监事会进驻企业查帐的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自己查,又可以组织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变,还可以建议国务院责成国家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企业财会监督手段贯穿于记帐、算帐和报帐全过程。(6)在监督重点上,监事会重点监督企业整体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报告,属于较高层次的外部监督;企业财会监督是对每项具体经营业务和财务开支进行监督,属基础性内控监督。
可见,外派监事会制度旨在强化企业的外部监督,但不干预企业仿生产经营。参与对企业的外部宏观治理,但不插手对企业的内部微观管理。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是属于国家权力机构依法对国有企业进行的强制性的行政监督,监督结果得到法律认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因此.监事会监督的有效开展,必然有效地保证企业的经济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并可弥补和纠正企业内部财会监督不实、不力、不到位等 问题 ,是对内部财务监督的一种再监督。同时企业内部财会监督的有效进行,又为监事会进驻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重要的第一手真实、完整、准确的财会资料。二者互相促进,相得益彰,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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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吕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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