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底线公平与社会保障的柔性调节(1)(2)

2016-05-22 01:03
导读:本文的基本思路是:提出"底线公平"概念,以"底线公平"为基础探讨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调节机制,并对制度设计提出一些建议。 二、底线公平的概念 20


  本文的基本思路是:提出"底线公平"概念,以"底线公平"为基础探讨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调节机制,并对制度设计提出一些建议。

  二、底线公平的概念

  2003年中国大陆人均GDP 首次达到1000美元,标志着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在这个阶段,人与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拉大,社会分化加剧,形成不同的利益集团,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极易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在这一阶段,对公平的社会诉求将会明显增强,从而成为社会保障加速发展的推动力。在这种情况下,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十分重要。如果不实现必要的社会公平,社会动荡会破坏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如果不保持一定的效率,经济发展又可能陷入停滞。那么,什么样的公平概念适合这一阶段的需要?如何确定与经济和社会条件相适应的社会公平水平?如果对此不予明确,随着人均GDP 的上升,社会的消费结构也将从温饱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变。对社会公平的要求将越来越高,推动社会保障的水平节节攀升,直到走上高福利的道路。

  社会保障制度问题,是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发生激烈争论的焦点之一。但总的看,除了极少数如哈耶克那样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会坚持捍卫市场自由而否定政府干预,坚持个人自由绝对化而否定"社会公正",坚持"社会公正"只是一个"幻象"、一个"梦魔"这样一种极端观点以外,大多数人都认为社会公正应该成为一个社会所追求的目标。人们普遍接受的政策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由政府对国民收入实行"二次分配",借以实现"公平分配",亦即主要在经济意义上的公平。而在"二次分配"中,社会保障制度又是一个得到普遍认可的制度。因此,人们 自然 而然地认为社会保障制度的理念基础就是社会公平。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理念基础的社会公平,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众所周知,对于每个个人而言,对什么是公平的理解是非常不同的。制度和政策可能使一些人得益而另一些人利益受损,得益者认为公平的,受损者可能认为不公平;即使在得益者中,得益多者认为公平,得益少者也可能认为不公平。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选择的办法是所谓"民主"原则,多数人认为公平就是公平,从而否定了少数人认为的不公平。这就是所谓的"多数人的暴政".所以严格来说,社会保障制度所依赖的公平原则,不是在个人意义上的公平,而是社会意义上的公平,即"社会公平".所谓社会公平,是社会为了实现已经确定的目标(例如保证社会的正常运行、社会可持续发展等)而制定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得到执行,目标实现了,就实现了社会公平。这样一来,在社会公平面前,本来是个人之间的利益损益关系,就转化为责任和权利的关系,即:个人不管损益多少,在社会意义上都是应尽的责任;个人不管受益多少,在社会意义上都是应得的权利。这样,个人之间扯不清的利益关系,就转化为社会规定了的利益和责任关系。社会保障制度就建立在权利和责任(义务)的关系之上。

  "底线公平"虽然最终要落实到每个人的实际利益上,但它直接处理的并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而是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权利与责任)、政府与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关系。

  也就是说,它是全社会除去个人之间的差异之外,共同认可的一条线,这条线以下的部分是每一个公民的生活和发展中共同具有的部分——起码必备的部分,其基本权利必不可少的部分。一个公民如果缺少了这一部分,那就保证不了生存,保证不了温饱,保证不了为谋生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因此需要社会和政府来提供这种保障。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所有公民在这条底线面前所具有的权利的一致性,就是"底线公平"。

  "底线公平"不能说是最低水平的社会保障。底线公平是指社会保障制度和项目中,有些是起码的、不可缺少的,这些制度和项目可能意味着较低的保障水平,但也可能保障水平并不低。总之,"底线公平"不是就保障水平高低的意义而言的,而是就政府和社会必须保障的、必须承担的责任的意义而言的,它是责任的"底线".在这条底线以上或以外的部分可以是由市场、 企业 和社会组织,甚至由个人去承担的,是灵活的、反映差别的部分。
上一篇:试论高校负债筹资的评价问题(1)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