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供选择的失业保障改革思路—组合式失业保障(3)
2016-06-09 01:01
导读:放弃失业保险,代之以组合式失业保障体系的转轨也基本没有操作难度。确定了新体制框架及有关法规和政策,即可以中止失业保险金制度的运行。已经失
放弃失业保险,代之以组合式失业保障体系的转轨也基本没有操作难度。确定了新体制框架及有关法规和政策,即可以中止失业保险金制度的运行。已经失业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可继续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至规定的中止期,资金来源于现有的失业保险金积累。新制度实施后的失业人员全部进入新体制。1999年以后个人开始缴纳的少量保险费可以退还给发生失业并进入新体制的投保人。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无论失业保障体系如何组织,都必须以城镇社区组织为基础。应当尽快建立并完善规范的失业调查与监测体系,以动态方式监测劳动力供给与需求在总量及结构等方面的变化趋势。有关的统计指标及统计方法也应尽可能与国际惯例接轨。这是实施失业保障的制度基础,也是制定并完善其他经济与社会政策的基础。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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