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控制(1)(2)
2016-10-21 01:15
导读:为进一步规范理财业务活动,促进理财业务的发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银监会在认真分析总结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借鉴了境外有关机
为进一步规范理财业务活动,促进理财业务的发展,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银监会在认真分析总结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借鉴了境外有关机构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现有金融法律制度,制定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于2005年11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办法》和《指引》的制定,对解决当前国内理财业务发展中的问题,完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理财业务在规范中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办法》和《指引》既适应了我国商业银行创新发展的需要,也顺应了银行业国际竞争的要求。业务创新是动力、防范风险是前提、规范管理是基础、外部支持是关键,这一精神贯穿在《办法》和《指引》中。《办法》和《指引》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一个意识,两条原则,三项制度”。“一个意识”是指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中应树立“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专业化服务的意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同于传统业务,以客户为中心和专业化服务是其精髓,商业银行从产品开发设计,到销售推介和资金运作,都要从客户的利益出发,提供专业化服务。两个原则是指“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防险并举”和“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尽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办法》和《指引》十分重视对客户利益的保护,要求商业银行按照符合客户利益和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尽责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三项制度是指“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办法》和《指引》对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监管方法、方式和程序都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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