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洪水保险体制的比较及启示(1)(3)
2016-10-31 01:00
导读:(三)保险运作机制安排 从保险机制的安排来看,英美两国洪水保险体制有很多共同的特征。首先,在承保范围方面,两国的洪水保险都是以居民住宅和
(三)保险运作机制安排
从保险机制的安排来看,英美两国洪水保险体制有很多共同的特征。首先,在承保范围方面,两国的洪水保险都是以居民住宅和家庭财产为重心,小企业也被纳入承保对象的范围,这主要是因为家庭和小企业在洪水这类巨灾风险面前更为脆弱,以其他方式融资或采用其他风险融资技术的能力较差,他们对可支付的、容易获得的洪水保险的需求也更大。
其次,在保单定价上,两国的洪水保险基本上都是严格按照标的实际风险水平收取完全的精算费率(美国的NFIP会对早期在不充分了解洪水风险的情况下修建的房屋提供补贴费率,大约相当于完全精算费率的35%-40%),财产所处地区、建筑物的类型、用途与结构等等因素都会直接影响费率的高低。当然,由于英国将洪水风险纳入了标准保单的承保范围,所以洪水保险的成本是很难识别的。利用完善的精算技术和核保技术,厘定与标的风险水平相匹配的费率,不仅可以保证费率的充足性,进而保证保险体系的偿付能力,而且可以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有利于加强防灾减损的动力,并在某种程度上规避逆选择。
第三,在洪水保单的销售和服务上,私人保险业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然,英国采用市场机制来承保洪水风险,保单的销售和服务当然是通过直接保险公司的分销网络完成;而由政府管理的美国NFIP也使用参加自承保计划的私营保险公司或具有特定资格的代理人和经纪人进行保单的销售与服务。保险业发达的营销渠道、丰富的管理经验和高度的专业性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洪水保险的销售,也有助于提高保单服务的质量。
最后,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点,工程性的防灾减损措施在两国的洪水保险体制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就工程性防灾减损措施而言,美国NFIP将灾害区域的管理与风险图的绘制作为其体制本身的组成部分,并规定,只有社区采取并实施旨在减轻未来洪水灾害的洪泛区管理措施,才可以加入NFIP;在英国,只有某地区有达到特定标准的防御工程措施或积极推进防御工程改进计划,各商业保险公司才会在该地区的家庭财产保险和小企业保单中包含洪水保障。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当然,由于体制上的不同,英美两国的洪水保险运作机制安排上也存在着很多差别。例如,由于英国采用市场化的洪水保险,其资金来源当然就限于所收取的保费、投资所得以及再保险的赔付,对再保险的依赖性非常强,所以英国的《洪水保险供给准则》中明确提到,如果有再保险的退出,就会对洪水保险的供给进行调整;而虽然美国NFIP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也是保费和投资所得,政府只会在特别情况下视具体情形提供有息贷款或特别拨款,但是由于有政府作为风险的承担者,再保险在NFIP中的重要性就要弱得多。另外,在英国,市场化的机制保证了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选择是双向的,所以英国保险人可以通过个案核保来将逆选择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而在美国的NFIP下,只要业主位于参保社区,其提出的投保申请就不会遭到拒绝,这就意味着NFIP与投保人之间的选择是单向的,没有实行个案核保的可能,从而使得NFIP暴露在严重的逆选择风险之下,所以NFIP规定,在通常情况下,投保人完成投保申请并缴纳保费后,需要经过5—30天的等待期,保障才会生效(例外情形除外),以期规避逆选择。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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