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1)(2)
2016-11-26 01:06
导读:首先是证券化。[3]证券化是以美国为中心发展起来的新金融商品。它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指“企业融资的证券化”,即企业融资从间接金融转向直接金融;
首先是证券化。[3]证券化是以美国为中心发展起来的新金融商品。它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指“企业融资的证券化”,即企业融资从间接金融转向直接金融;另一是指“资产的证券化”,即将商业银行贷款债权、赊款债权等流动性差的资产转让给特别设立的公司,再由该特别公司发行证券,使资产以证券形式发生流动。这里所说的“证券化”是后者即将无流动性资产转化为有流动性证券的金融技术。资产证券化成为银行寻求分散风险、减少和摆脱债务危机的重要途径。其代表性商品有ABS(Asset—backed Security,资产支持证券)和MBS(Mortgage—backed Security,抵押支持证券)。ABS的典型商品是汽车贷款证券和信用卡证券,MBS 则主要是由美国住房专业银行和储蓄金融机构利用其向外贷出的住房抵押贷款发行的一种资产证券化商品。可见,证券化本身就意味着银证的直接融合。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整合经营网点资源 促进银行服务转型
商业银行拓展基金业务战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