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声誉、功能与监管(1)(2)
2017-01-20 01:08
导读:在低声誉的保险市场上,保险诱致社会资源的浪费也远多于高声誉的保险市场。比如,因为医疗保险的存在,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医院和医生)可能会诱导
在低声誉的保险市场上,保险诱致社会资源的浪费也远多于高声誉的保险市场。比如,因为医疗保险的存在,医疗服务的提供方(医院和医生)可能会诱导被保险人购买更多的卫生服务和药品,而被保险人也会因为保险的存在同意甚至要求医生开出更多的药品,这既造成了有限医疗资源的浪费,也可能对被保险人造成医源性损害。在卫生经济学中,医疗保险对医疗需求的刺激作用以“保险因子”来衡量。而研究显示,医疗保险的保险因子也与保险市场的规范程度与市场声誉呈负向相关关系。低声誉的保险市场可能引致更大的资源浪费。
保险业最令人关注的负面效应是保险本身的问题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各国政府对保险业的监管比对其他产业严格的一个根本动机就在于防止保险业的危机对金融和经济安全造成毁灭性的破坏。而早在1999年,张维迎教授就在留美经济学会“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国际研讨会”上提出了保险业、养老金、基金是影响中国未来金融稳定的三个主要因素。他认为“中国保险业的道德风险主要发生在保险公司,这是保险业的真正危险所在。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保险公司普遍采取短期行为,他们只管眼下多收钱,很少考虑未来的支付;特别是许多公司为了提高所谓的竞争力,竟然提供给业务员高达40%的佣金。在这种过分的激励下,业务员为了拉客户,向投保者传递一些欺骗性的信息,甚至与投保人合谋,骗取赔偿,损害公司的利益。中国的保险业现在处于扩张期,保费收入总是大于理赔支付(人寿保险尤其如此),眼下不大可能出现支付危机。但一旦市场平稳之后,保险公司就可能发生支付危机。当然,这可能是10年以后的事情,但现在就应该注意这个潜在的金融危机的根源。”至今,张维迎此言仍具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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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谁为保险业的声誉支付成本
尽管不能武断地把中国的保险市场界定为低声誉市场,但毋庸讳言,中国的保险市场具有低声誉保险市场的一些特征,现罗列如下:
多次社会调查显示公众对保险的认同率较低,保险投诉案件经常见诸报端;
一些保险公司为降低保险赔付率而无故拖延或寻找借口拒绝赔付,视对方情况,当赔者不赔,不当赔者滥赔;
一些保险公司有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等“五假”造假行为,账外账、小金库、截留保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
一些业务员或代理人在展业时虚假承诺、言而无信,误导甚至诱骗投保人购买保险,或诱导退掉高预定利率保单;
一些地方的保险公司之间恶性竞争,不惜通过降费率、提高手续费、任意加大返还比率、肆意提高赔款标准、违规支付无赔款优待或提供其他形式的回扣等方式进行掠夺性竞争;
保险公司和代理人之间关系不顺,业务员的流动性比较大,“孤儿保单”大量存在、“黑名单制度”缺失,对代理人的行为约束不利;
一些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与保险代理相互勾结,大量骗取赔款,“撕单”、“埋单”、“鸳鸯单”屡见不鲜;
一些保险公司与国有企业的管理者相勾结,将投保作为洗钱渠道,侵吞国有资产;
因垄断行为的存在,保险市场曾被政府部门定义为垄断性市场而受到大力整顿;
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专门进行保险诈骗的黑势力团伙,内外勾结,对正常的保险业务构成极大威胁……
声誉作为保险业最重要的公共资源,在中国的保险市场上已经遭到破坏。“哈定悲剧”仍在上演。
经济学认为,哈定悲剧是由市场失灵造成的,是个体理性导致的集体行动的非理性。对哈定悲剧的防止有两种办法,其一是制度上的,即建立中心化的权力机构,既包括为维护整体利益的公共权力机构(实际上就是在众多的资源使用者以外建立奖惩机制),也包括能够对公共资源行使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私营机构;其二是道德约束。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道德约束固然重要,但它的建立和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中心权力机构实际上早已存在,那就是政府,在保险业就是政府设立的保险监督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