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的实践与思考(1)(2)
2017-08-11 02:21
导读:二、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中需继续 研究 的问题 就实际工作过程和当前所面临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财政支出改革的形势而言,会计委派工作中还
二、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中需继续 研究 的问题
就实际工作过程和当前所面临的基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财政支出改革的形势而言,会计委派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应当进一步探索、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被委派单位认识上的不统一性。对试行会计委派制度,不少单位是理解和赞同的,但在某些区属单位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同的看法。其中有的认为: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事业单位中通常实行的是厂长(经理)负责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作为厂长(经理)、行政领导拥有对本单位人。财、物的领导、指挥和协调权,其中也包括对本单位会计人员的任免、聘任或解聘和财务管理的权限。而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法律、法规赋予单位负责人的对会计人员任免、聘任或解聘和财务管理的权限,这与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相矛盾。
(二)委派会计责权利上的不对等性。在调查中委派会计人员普遍感到在实际工作中所负担的责任要明显大于所赋予的权力,同时在责任明显加大的情况下相应的待遇却没有得到提高,形成了“责”大于“权”、“权”大于“利”的责权利不对等的格局。这种在责权上存在的不对等性,导致了部分委派会计人员心理上的不平衡,在某种程度上挫伤了委派会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委派会计人员素质的不同一性。从 目前 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的素质现状看,在不同性质、不同规模、不同管理基础的单位中,会计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象还是比较明显的。这种业务水平上的参差不齐,造成了委派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的不同一性。因而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委派单位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后续管理的难度。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四)对企业委派会计存在不适应性。虽然宣武区在前一阶段试行会计委派制度的过程中也对企业采用了相应的会计委派方式,但是同时感到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根据市场经济的法则,对企业进行会计委派存在种种不适应的因素。这些不适应性主要表现在:
其一,与企业管理的原则不相适应。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当前对企业的管理是以企业理财权下放和政企分开为基本原则的,如果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行为和会计行为以政府部门委派会计的形式进行直接监督,与现行的企业管理原则及要求明显不一致。
其二,与我国《税法》的规定不相适应。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会计行为如果与税收规定相抵触时,要依照税务部门监督的意见按照税收规定进行调整。依据这一财务会计服从税收会计的法律规定,直接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行为和会计行为进行监管的应当是税务部门,因而通过财政部门委派会计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直接监管会与之发生冲突。
其三,与企业改制的情况不相适应。目前大部分中小规模的企业特别是区属企业已经陆续改制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性质的企业,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类性质企业的各项管理要通过股东代表大会的授权来实现,所以由财政部门对其委派会计的做法是不适宜的。
(五)直接委派工作中存在的限制性因素。直接委派会计的方式有利于强化被委派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也有利于防止委派会计人员发生舞弊行为,同时还有利于对委派会计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但是在直接委派会计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限制性因素,从大的方面看主要有:
第一,人员编制的限制。采用直接委派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要从委派单位抽调人员。从宣武区的情况看,如果直接委派的会计人员数量大,作为地方财政部门是很难招架的,进而就会涉及到增加人员编制的问题。而根据行政单位机构改革的基本方案,在现有基础上再加大财政部门的人员编制是不可能的。因此人员编制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对广泛试行直接委派会计的模式形成了制约。
中国大学排名 第二,机构设置的限制。从有效开展直接委派工作的角度看,要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就应当成立一个专门的委派会计管理机构。但是新机构的设置不仅涉及到诸多必备的条件要求,而且还涉及到相当一部分在岗会计人员利益格局的大调整。而就宣武区目前的情况而言,由于相应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设置专门的委派会计管理机构在近期难以实现,从而使得直接委派会计的试点工作无法广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