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银行卡托收结算业务的思考与建议(1)(3)
2017-08-11 06:41
导读: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收单行为了回避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会要求商户提交的“POS错账情况说明”中必须注明:“如因此笔委托收款而引起的纠纷,由本商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收单行为了回避可能产生的法律纠纷,会要求商户提交的“POS错账情况说明”中必须注明:“如因此笔委托收款而引起的纠纷,由本商户负责解释并处理。”对于这一点,商户的反应特别强烈,认为银行的做法是在转移风险,推卸责任,没有尽到为商户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显然,这项条款的规定和银行的服务态度,商户是无法接受的,对于收单业务的发展是不利的。长此以往,特约商户的合作视线就有可能转移,就有可能导致收单银行的商户流失,影响到银行的自身利益,取信一个商户很难,但失去一个商户却很容易。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防范中国银行业产生新的不良资产的对策与建议
电子银行业务中的洗钱与反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