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与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目标一致性(2)
2017-08-15 01:10
导读:1.3 得出的结论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中国,金融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剥离出来,并不是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之间的冲突造成的;两
1.3 得出的结论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中国,金融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剥离出来,并不是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之间的冲突造成的;两者之间的合作超过冲突。可能的政策意图主要有两个:一是为了提高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一个标志是中央银行只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不受政府政策的干预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金融监管职能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政府行政权力,一般由政府当局授予。金融监管职能从人民银行的剥离,有助于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单一性,将为人民银行直接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摆脱政府当局的行政干预创造必要的前提条件;二是为未来建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做好准备。一方面中国面临着现实的金融混业经营压力。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以后,进入我国金融市场的外资金融机构大都分实行混业经营,这将对国内的还固守的“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造成极大的挑战。增强国内金融机构的竞争力的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将允许它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逐步向混业经营过渡。另一方面,在混业经营的趋势下,分业监管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各监管机构的相互制约、管理口径的不一影响了监管的效率;监管机构重叠,职能的交叉造成了管理资源的浪费。因此,各国由加强各监管机构的协调向统一监管过渡。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