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效应的实证分析(1)(2)
2017-08-17 01:07
导读:样本选取与研究假设 样本筛选与数据来源。目前,我国理论界关于独立董事的研究主要是针对资本市场上所有的上市公司。然而由于在这些上市公司中,
样本选取与研究假设
样本筛选与数据来源。目前,我国理论界关于独立董事的研究主要是针对资本市场上所有的上市公司。然而由于在这些上市公司中,发展程度的不同和市场状况的不同,导致有些研究结果对于某个行业的发展未必能够起到指导作用。本文选取我国家电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基于2001年证监会发布了《指导意见》以及一系列鼓励发放现金股利的指导性规定,选取了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01年12月31日以前上市的家电行业的27家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其中剔除2002-2005退到三板市场的3家公司,剔除数据异样的4家公司,最后得到有效样本为20家上市公司。研究采用平行数据,检验结果由Eviews 5.0 给出。
变量的选择。本文研究的变量,一是反映公司业绩的被解释变量,以每股净资产衡量,反映资产的收益能力(表示为perf);二是反映代理成本的被解释变量。Ang等(2000)和Singh等(2003)在对代理成本与股权结构等的关系分析后认为,总资产销售率(销售收入/总资产)和经营费用率(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销售收入)符合代理成本的性质,可以用来计量代理成本。吕长江等(2002)考虑到财务费用通常包括利息净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费用,这些与代理成本的本质无密切联系,因此采用管理费用率、营业费用率和总资产销售率来计量代理成本。宋力等(2005)考虑到营业费用一般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和包装费等,与代理成本的关系并不密切,仅采用管理费用率和总资产周转率计量代理成本,本文基于宋力等(2005)的研究基础,对计量代理成本的变量做进一步选择,采用经营现金流入代替销售收入,从而更好地反映管理效率,体现代理成本的性质,其中资产周转率为收入类指标(表示为cost1),与代理成本成反向关系,管理费用率为成本类指标(表示为cost2),与代理成本成正向关系;另一组反映独立董事制度,用独立董事比例、独立董事年薪以及现金股利衡量(分别表示为ind,sal,div),作为解释变量;最后为了控制规模效应的影响,引入控制变量公司规模,以公司的总资产衡量(表示为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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