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融合的信任约束形式(1)(2)
2017-08-17 01:31
导读:至此,现在的信任问题就转化为是否有好的中介机构来支撑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发达国家解决得比较好,在发展中国家还是一个问题。 3 附属中介 附属中
至此,现在的信任问题就转化为是否有好的中介机构来支撑的问题。这一问题在发达国家解决得比较好,在发展中国家还是一个问题。
3 附属中介
附属中介纳入学术研究视野只是近一两年的事,他源于对现行政策的深入研究。
纯粹依靠市场的力量来促成高新技术与风险资本的融合,其过程是漫长的。为了缩短、加快其过程,西方国家在几十年的实践中,一直沿着两条路线来进行政策扶持与推进。一是重新界定与分配知识产权,如政府允许大学拥有受到公共财政资助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从而激励大学进行研究成果的商业化运作,其中当然包括有效的促进高新技术与风险融合的有效手段。二是对大学、研究机构的技术转让活动直接进行财政补贴,财政补贴主要用于加强融合资本与技术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融合过程费用。
受惠于上述政策的研究机构(含大型企业的研究机构、政府及私人研究机构)、大学及非赢利组织不但进行科学研究、试验及应用于开发研究,成为生产技术、提供技术的主体,而且还成立了技术转让
办公室来转让其母体的技术成果。
高新技术表现为技术尖端,运用该技术所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中,应用了现代科学技术前沿成果;高新技术还表现为相对于市场是新的,填补了市场空白。高新技术产品中应用的技术距离科学前沿越近,越能称其高;填补市场空白越大,越能称其新。具有上述特征的高新技术主要从大学及公立和私立研究机构中产生,它们生产、提供的技术代表了时尚、尖端,没有比它们自己设立技术转让办公室来转化自己的技术更为快捷的途径了。此时的技术转让办公室介于科学家——技术提供者、技术拥有方及外部的潜在购买者——风险资本方之间。因为它不是独立的主体,故我们称其为附属中介。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虽然是中介,这里仍然遇到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为高新技术的专业性强,知识密集,对其进行技术评审与市场评估时所需要的人力资源应当具有高度的专业性,而且技术越时尚、越前沿,越难找到相应的评估资源。从另一角度看,技术越复杂,后续交易与仿冒性越差,因而导致的评估固定费用越大,这对种子风险投资来说往往难以承受,技术与资本的融合往往以失败而告终。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董浩平 杨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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