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分析与改革展望(1)(3)
2017-08-17 02:59
导读:(三)人民银行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农村信贷投入。 1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区间扩大。近年来,人民银行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通过利率杠杆调
(三)人民银行采取多种措施,增加农村信贷投入。
1 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区间扩大。近年来,人民银行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通过利率杠杆调节农村资金的供求关系,增加支农信贷投放。2004年1月1日起,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2004年10月29日起,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倍,下浮幅度均为10%;实行存款利率下浮制度。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扩大,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根据借款人的风险和效益状况等因素区别定价,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2 支农再贷款使用效率不断提高。支农再贷款自1999年开办以来,作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一项政策措施,对农村信用社增强支农资金实力、引导农村信贷资金投向、扩大农户贷款、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99年至2006年末,人民银行累计对全国农村信用社发放再贷款1.1亿元。为提高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率,有效发挥支农再贷款政策对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引导作用,近年来人民银行一方面通过地区之间的额度调剂,改善支农再贷款地区结构分布,重点向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倾斜,加大对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改进对支农再贷款的管理,允许周转使用支农再贷款额度,延长支农再贷款的期限,使支农再贷款的使用尽量适应种养业生产周期。目前,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期限最长可达3年,基本能满足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种养业贷款的需要。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我国连续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效果评价
2005年浙江省金融运行报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