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的开发性金融发展改革及对我国的影响((2)
2017-08-19 04:46
导读:日本开发性金融不吸收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也不用以转账,贷款则多为专款专用,理论上不具派生存款与信用创造功能,所以与中央银行关系松
日本开发性金融不吸收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也不用以转账,贷款则多为专款专用,理论上不具派生存款与信用创造功能,所以与中央银行关系松散,不受日本银行直接管理,因全由政府出资建立,行政上全归大藏省管理,银行总裁均由大藏省任命,业务上由大藏省和主管省厅领导,每季度经营计划必须经主管大臣批准,并定期报告资金运用情况,以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虽然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也要注意社会效益与自身效益统一,经营不利、管理无方要接受调整、合并乃至取消。
3、明确的业务分工
日本开发性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上专业性极强,与商业性金融机构分工明确,不吸收存款,有特定的贷款和支持范围和对象,融资原则是以不能或不易得到商业性金融机构融通为前提予以支持,在商业性金融机构业务活动薄弱或遗漏或不愿意参与的领域开展活动,如对国民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却需特殊措施给予鼓励的进出口部门;属于国民经济薄弱环节,没有特殊支持和保护就会停滞不前甚至萎缩的农业部门;关系国民经济均衡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落后地区等。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民间金融合法化的探讨
英国现代金融业监管及其对我国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