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群体性特征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匹配性(2)
2017-08-30 06:15
导读:2.保姆对目前社会保险的满意度。关于对目前社会保险的满意度,93.3%的保姆(42个)对现在的社会保险制度不满意,另有3位保姆的答案是“说不清”。表6显
2.保姆对目前社会保险的满意度。关于对目前社会保险的满意度,93.3%的保姆(42个)对现在的社会保险制度不满意,另有3位保姆的答案是“说不清”。表6显示出他们不满的原因。 保姆劳动权益的一些相关问题直接关系到保姆的保障问题。被调查的保姆中有41人是通过家政公司进入雇主家庭,占到受调查者的91.11%,另外4人是通过熟人介绍的。当问到“是否和家政公司签订了
劳动合同”时,有71.1%的被调查保姆作出肯定回答,但是他们手中大都没有合同文本。关于工作和休息的时间,其中有37.8%的受调查对象(7人)每天工作8-10小时,35.6%的受调查对象 (16人)每天工作11-13小时,另有13.3%的保姆(6人)每天工作超过14小时。有84.4%的受调查保姆 (38人)每周的休息时间在一天以内,有77.8%的保姆(35人)春节的休假时间在三天以内。延长工时或安排在节假日工作,能获得更高收入的保姆仅占受调查者的6.67%。从被调查对象来看,接受过相关技能培训的保姆不到70%。保姆对于自己能享有哪些方面的权利,认知度较低,大部分不了解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他们更多关心的是收入水平的高低。权利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对于一些侵害他们权益的行为,他们更多的是采取一种消极忍让的态度。 (二)保姆的保障诉求 根据问卷“您目前最担心的问题是什么”的调查结果,有39位选择了“生活困难”这一选项。低收入使得保姆关注更多的是目前的生活问题,对于自己的保障则考虑较少。当进一步问到“您愿意参加社会保险吗”,有86.67%的保姆(39人)愿意参加社会保险,这反映出保姆对社会保障有着较为强烈的需求和意愿。但从调查中发现,绝大多数保姆对于社会保险以及其他一些保障计划的认识模糊,他们可能只是想参加一种保障计划,而不一定就是对社会保险有特别强的参与意愿。对于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保姆(6人),他们对于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因的回答如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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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保姆缴费能力较低,愿意参保的保姆对于不同社会保险项目可能会存在有差别的参保意愿。通过设计“请按照重要程度对目前您认为最需要参加的社会保险进行排序”这一问题,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大社会保险的参保意愿进行考察,并分别计算出保姆在不同社会保险项目上的参保意愿得分。按照不同保险项目的重要程度,设定选项排第一位的保险为数值5,第二位为4,第三位为3,第四位为2,第五位为1,可以计算出社会保险的意愿值(见表8)。 按上述方式对各险种的得分进行计算,结果保姆对五大社会保险的参保意愿得分分别为:养老保险(87)、医疗保险(157)、工伤保险(150)、失业保险 (133)、生育保险(58)。从得分可以看出,保姆对参加医疗保险的意愿最为强烈,其余社会保险按重要程度排序依次为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保姆参保意愿的强弱是与该群体的特征相关联的,由于保姆普遍比较年轻,收入较低,他们对养老问题的关注不足,参与养老保险的意愿不是很强,而对在工作和生活中更直接和频繁面临的伤病、工作事故以及失去工作等风险更为关注,由此导致对医疗、工伤和失业这三种保险的参与意愿更强烈。当然,随着年龄的增长,保姆会逐渐思考养老等问题。 (三)结论 通过对北京市保姆的保障状况和诉求的调查,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其一,从保姆的参保情况来看,无论从覆盖面还是保障水平,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对该群体的保障都非常有限。大多数保姆没有得到任何制度性的保障,少数参加社会保险的保姆,其保障项目也是残缺的,不能对其可能遭遇的风险进行有力的控制,其保障效果处于不佳的状态。 其二,从保姆的劳动权益来看,由于保护这一群体权益的法律法规十分缺乏,当其权益遭到侵犯时,很难通过法律等正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而且由于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他们的自我保障意识较弱,这也是其权益频繁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三,从保姆的保障诉求来看,大多数保姆希望和愿意得到社会保障,丽且对于某些保障项目,如医疗、工伤,他们的保障意愿非常强烈,希望得到最基本的保障。然而,现有保障制度设计的理念和缺陷使得保姆的保障需求很难得到有效满足,这也造成他们对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满意度较低。 通过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目前的保障制度对保姆的保障不足,其保障诉求没能得到有效满足,这和在调查前依据目标匹配理论,结合保姆群体的特征所作出的推断基本吻合。当然,造成现有保障制度不能有效保障保姆群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设计出保障保姆群体的合理制度,就必须进一步探讨造成现有制度保障效果不良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才能对现有的保障制度加以改进。 四、保姆特征与保障制度匹配性的分析与思考 以上分析说明现有保障制度的保障效果不佳。在分析其原因的基础上,对保姆保障制度的设计进行了相应的思考。 (一)现有保障制度保障效果不佳的原因 运用目标匹配理论分析得知,现有的保障制度之所以没有形成对保姆群体的有效保障,其主要原因在于现有的保障制度安排和保姆群体的特征不相匹配,在保障内容上不切合该群体的保障诉求,在保障方式上不适应其就业特征。 1.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不适应保姆群体的基本特征。保姆群体的基本特征可表述为:年龄相对年轻、农村户籍为主、高流动性、低收入、低教育程度。而社会保险的特点是强调受保障者权利与义务相结合,采取受益者和雇佣单位共同供款的方式。待遇水平的确定是与其收入直接相关的,它把劳动者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作为享受待遇的前提。从社会保险的特点来看,它更适合那部分单位固定、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并比较稳定的群体。而保姆群体,由于收入低,很多时候连基本生活需求都不能保障,这直接影响到其缴费能力和意愿。而且这一群体的流动性强,对他们参加社会保险造成了困难,这一方面体现在缴费上,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社会保险关系跨单位和跨地区转移还存在障碍,不能实现比较便利的自由流转,这进一步加大了保姆群体的参保难度。而且较强的流动性也造成其收入的波动性,从一个时间段来看呈现出不均衡的特点,这也使目前社会保险的缴费方式不太适应保姆的收入特征。年龄相对年轻、受教育程度较低作为保姆另外两个显著特征,深刻影响到他们在某些社会保险项目上的参保意愿,较低的教育水平也使得保姆对社会保险的认知较低,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社会保险对其保障的效果。 2.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没有充分考虑保姆群体的独特需求。保姆由于受到其群体特征的影响,其保障需求也呈现出独特性。在马斯洛看来,人类价值体系存在两类不同需要,一类是沿生物谱系上升方向逐渐变弱的本能或冲动,称为低级需要和生理需要;一类是随生物进化而逐渐显现的潜能或需要,称为高级需要。不同层级的人都潜藏着这五种不同层次的需要,但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各种需要的迫切程度是不同的。该理论认为,每一层次需要产生的前提是较低层次需要已经得到满足。因此,劳动力市场上的各类劳动者,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处于不同需求层次上,正是他们需求的不同决定其对于相同的保障制度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和行为。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从其设计的基本理念看,更多考虑那部分工作和收入都比较稳定群体,而在满足保姆这类非正规就业者的保障需求方面缺乏考虑。保姆目前最关心的还是其生存和基本安全问题,这是由他们的生活境遇和群体特征所决定的。其中的问题,有的可以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下解决,有的则需要借助其他的保障计划来弥补。 (二)对于保姆保障制度的思考 1.设计保姆保障制度应考虑的主要问题。设计一个保障制度需要关注的问题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新保障制度理念的确立。保姆群体处于社会的底层,他们现在亟待解决的是基本生存和安全的保障问题,考虑到保姆的群体特征和需求,新保障制度应该确立“生存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在现阶段针对这一群体的保障制度可以是低水平的,但是一定要杜绝漏洞。 第二,新保障制度和已有保障制度的关系以及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问题。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个子保障制度之间有一个兼容和协调的问题。如果盲目地以问题为导向来设计新制度,可能会造成新制度和已有保障制度之间的冲突,而且缺乏整体规划会造成保障制度体系的庞杂和混乱。因此,根据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未来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对保姆保障制度进行合理而准确的定位,更有利于新制度以及整个保障制度体系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新保障制度和保姆群体特征的匹配及适应问题。这个问题是制度设计的核心所在,也是所设计的保障制度能否达到预期保障效果的关键影响因素。根据前面的调查和分析,在设计保障制度的时候必须充分考虑到保姆群体的群体特征和独特需求,加强保障制度中保障项目和保障水平的针对性。 第四,对于新保障制度时效性的思考。制度设计必须考虑其时间属性,是将该制度作为过渡性制度还是长期制度,会对制度设计和它运行中的一些问题产生影响。如果根据分析、调查和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认为该制度只是短期的过渡性制度,那么在设计制度时应考虑到和未来制度的接口,使其到时能完成平稳的过渡,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制度体系的震荡和影响;如果判断新制度是一个长期制度,则应按照长期制度的方式进行设计。 2.建立保姆保障制度应确立的基本原则。基于以上几方面的考虑,保姆保障制度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灵活性原则。灵活性一方面是从制度设计的角度来谈的,它是指保姆的保障制度安排应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等方面更具灵活性,以适应保姆流动性强、收入不稳定的特征。在雅诺什·科尔奈与翁笙和合著的《转轨中的福利、选择和一致性》一书中,针对所有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提出了福利部门改革的九项原则,其中第一个原则便是关于受保障者的个人选择权(个人自主权)问题,指出“要推进的变革必须增加个人在福利事务中的决策范围,减少政府的决策范围”。对于保姆群体,更需要增加他们对于保障项目的选择权,他们有权利选择参与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是保障基本,逐步完善原则。这涉及保障水平和保障内容方面。保姆的保障制度在保障水平上,不宜太高,要着眼于解决保姆群体面临的基本问题,目前可以是提供一种较低水平的保障,但是一定要广覆盖,从群体层面上解决他们的基本保障问题。在保障内容上,首先解决保姆群体最迫切需要得到保障的项目,然后根据该群体的需求逐步加以完善。 三是动态调整原则。任何一项制度安排要达到比较理想的效果不是一蹴而就的,而需要在制度的运行过程中根据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不断加以调整和优化。由于保姆群体的变化和波动较大,这就更需要保障制度适时地调整以应对所出现的新问题,因此保姆的保障制度必须具有一定的动态调整空间,而不能过于固化。 四是与现有制度兼容的原则。无论现行制度是否合理,毕竟已经运行了很长一段时间,会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问题,所以在进行制度改良时必须对新制度和已有制度的兼容问题有所评估。 3.对保姆保障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依据保姆的群体特征建立一个区别于正规就业群体的差别性的保障制度,就此提出如下思考: 第一,非正规就业群体是社会保障的当然主体。在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认为社会保险主要的保障对象就是正规就业者,而对非正规就业者的保障重视不够。非正规就业作为全球就业领域的一种发展趋势,在我国也体现得非常明显。保障这部分群体,不但是现实的要求,也是社会保障制度根本理念的体现,社会保障天然追求公平,把这部分群体置于保障体系之外显然是不可取的,必须明确这一群体的受保障权益,并从制度上对其予以有效保障。 第二,增强社会保险制度对保姆群体的适应性。针对现行社会保险制度在保障保姆上与该群体特征的不适应,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现有社会保险制度加以完善:其一,改变社会保险必须依托用人单位的传统做法,针对保姆群体劳动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时间、缴费方式以及管理方式上更加灵活,可以采取设置“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窗口”的形式来简化参保程序,尽可能为保姆参保和享受待遇提供便利;其二,加强对社会保险信息的管理,社会保险信息库的建设要以逐步实现社会保险关系信息库在地市间、省市间的联网与信息共享,最终实现全国社会保险关系信息互联互通为目标,以保证保姆不会因为变换工作而失去社会保险。 第三,对于保姆群体的保障制度建设,应该采取重点突破,逐步完善的方式,尽快建立适应保姆群体特征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建立其社会保险的其他项目,最终形成一个完整的保障体系。 第四,社会保险制度不是保障保姆群体的惟一选择。要从思想上认识到保障需求是分类分层的,不是单一的社会保险就能解决问题,对于不同层次和类别的保障需求应该采用不同的保障制度,保姆的保障制度应该是由各个子项目构成的有机系统。鉴于保姆的生活境遇,建立一张社会救助的保护网是完全必要的,在他们遇到生存困难时,可以为其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第五,加强对保姆的培训。保姆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自身能力较弱,缺乏专业培训。培训问题是关系到保姆群体长期发展的重大问题,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无论对于解决其生活问题还是保障问题都是大有裨益的,政府和各种社会组织应该为其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以有效解决保姆素质和技能偏低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郑秉文,孙婕:《社会保障改革的一个政策工具:“目标定位”》,《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4年第8期,第42页 [2]尼尔·吉尔伯特:《社会福利的目标定位——全球发展趋势与展望》,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第6页 [3]雅诺什·科尔奈,翁笙和:《转轨中的福利、选择和一致性:东欧国家卫生部门改革》,中信出版社,2003年,第 15页 [4]胡鞍钢:《利国利民、长治久安的奠基石——关于建立全国统一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建议》,《改革》200,1年第4期,第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