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集团是保险业做大做强捷径(4)
2017-09-11 03:16
导读:(二)保险公司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途径 1.建立保险集团公司。建立保险集团公司是保险行业金融控股公司最基本的形式,也是目前我国建立以保险行业为
(二)保险公司建立金融控股公司的途径 1.建立保险集团公司。建立保险集团公司是保险行业金融控股公司最基本的形式,也是目前我国建立以保险行业为核心的金融控股公司的现实选择。由于我国相关法律的限制,保险公司的资金只可用于投资与保险相关的公司,因此,保险集团公司可以通过下设寿险子公司、产险子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和销售代理子公司的方式来实现集团化经营。从目前来看,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平安保险集团和太平洋保险集团走的都是保险集团的路子,下设寿险子公司、产险子公司和其它机构,从它们的发展中我们已经可以发现构建金融控股集团的雏形。 2.在保险集团公司的基础上,通过共同设立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或入股银行和证券机构的方式拓宽经营范围。入股银行和证券机构是相对保险集团公司而言的进一步发展,一方面通过主入股银行和证券机构,可以拓宽保险集团公司的销售途径,促进保险集团公司金融产品的销售;另一方面也可以拓宽收入来源,熟悉银行和证券领域,为进一步进军银行、证券等相关金融领域奠定基础。国际上很多保险公司就是通过与银行或证券行业建立资本联系的方式交叉销售金融产品的。 3.兼并收购中小型金融机构,或与大的银行集团、证券集团实行合并,并最终形成金融控股公司。兼并中小金融机构或大型银行集团、证券集团是保险集团公司最终实现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重要途径之一,通过兼并其它金融机构,保险集团公司可以实现由单一金融产品提供商向多样化金融产品提供商的转变,实现销售收入的多元化。我国国内的大型保险公司,比如中国人寿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都已经基本拥有这方面的实力,但从目前来看,主要的障碍在于国家相关法规的限制,鼓励大型保险公司和其它金融企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联姻,应该是下一阶段我国金融行业尤其是保险行业发展的重点之一。 纵观近几十年来,国际金融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大型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正是在放松管制、鼓励竞争、降低成本、提供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全球化经营等趋势中应运而生的。当前,金融服务一体化使各金融部门及产品之间的差别日渐模糊,金融混业经营成为发展的趋势。我国的保险行业在经历了高速的扩张和发展以后,同样面临着新的发展瓶颈,要想高效率地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迎接来自国际金融集团的挑战,建立大型的金融控股集团是中资保险公司尤其是大型保险公司的根本出路,也是我国保险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