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现状、改革与发展(2)
2017-09-16 06:18
导读:(二)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 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制,分别确定
(二)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
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监督管理体制,分别确定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6]。
三、解决农村信用社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两个关键问题的解决
1.农村信用社的过去遗留问题。通过所说的“历史包袱”包括呆账、贷款损失和保值储蓄的补贴支出。要彻底解决“历史包袱”问题,可以考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一次性补偿;这样做虽然一次性支付较大,但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历史包袱与现实经营夹缠不清的经济和道德风险问题。
2.农村信用社产权和管理体制的问题。农村信用社产权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和舆论界争论的焦点[7]。根据中国的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模式进行。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组建股份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可先将各单独为法人的农村信用社、县(市)联社合并为一个法人,同时组建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待条件成熟后,组建合作制的农村合作银行;在偏远贫困地区的农村,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信用社承担着当地支农的重任,而当地资金流通量较小致使这些农村信用社长期亏损,另一方面这些农村信用社无法并入城市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也不适合归入农村合作银行,所以建议在偏远贫困地区,可将农村信用社改组为政策性金融机构。
(二)各级政府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支持力度
1.各级政府要增强紧迫感,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的工作。国家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已出台,农村信用社已移交省级政府。从现在开始,省级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对农村信用社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如果不加强管理,信用社经营出了事,最终还是地方政府负责;作为政府部门要增强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坚定农村信用社改革的信心。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2.要真正切实地把农村信用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农村信用社改革后,将正式成为省级政府的一个重要经济部门,抓好对农村信用社的各项管理工作非常重要。
3.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理顺外部环境。地方政府及其附属机构要取消对农村信用社行业歧视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减少对农村信用社的多头检查,严格禁止对信用社乱收费、乱摊派现象的发生;同时司法部门在处理农村信用社与贷户的纠纷时,要坚持公正执法,切实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债权,严厉打击逃避信用社债务的现象,增强农村信用社对县域企业的投资信心。
(三)人民银行、银监会要一如既往地支持农村信用社
作为监管当局的人民银行、银监局要一如既往地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支持。要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支持力度,帮助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调整邮政储蓄业务范围,为了遏制农村资金外流;调整支农小额信用贷款利率政策。
(四)农村信用社克服困难,为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1.改变思想观念,创新经营理念。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端正思想,充分认识到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在农村、出路在三农经济的发展,要努力实现自身在支农服务方式的改变。要采取“主动营销”的经营方式,并将单一的信贷服务转变为以支农贷款为主的全方位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在贷款投向上,由现在的主要支持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要转为满足农户生产、消费等方面全方位资金需求;改专管支农贷款为全员营销支农贷款、农贷款集中审核把关的“审贷分离”方式;根据农户的需求设计贷款产品的“定制”式服务。 2.丰富改革内涵,找准“支农”切入点。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融资难的困难,根本的办法就是开展信用村(镇)工程建设,尽快建立良好的信用秩序,让信用成为财富,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并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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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拓展经营渠道,抢占市场先机。要想抢占市场先机,我觉得农村信用社应明确市场定位和发展思路,增加农村信贷市场的扩容性。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1)积极支持农业优化产品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县域特色农业和区域产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2)大力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主动为个体、私营经济信贷服务,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3)择优扶持科技型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4)大力拓展农村消费信贷、住房贷款和各种带收代付、代保管及债券、融资、外汇等新业务,为广大农村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