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析(2)
2017-09-17 01:51
导读:1.贷前调查形式化 银行对贷款前的调查流程有详细、具体的规定,但实际操作中,由于个人信贷户数多、笔数多、借款人来源分散,在没有足够的监督管理
1.贷前调查形式化
银行对贷款前的调查流程有详细、具体的规定,但实际操作中,由于个人信贷户数多、笔数多、借款人来源分散,在没有足够的监督管理的情况下,过于形式化,轻视具体内容的调查,是银行需要承担不必要的潜在风险。
2.个人信贷审批不严谨
在个人信贷审批方面银行存在监督检查不够、专业化程度低下、经营过渡授权等诸多问题使得银行对个人信贷审批质量无法保障。
3.忽视贷后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贷款的管理,要求定期逐笔检查、报告。但是个人贷款业务达到一定业务量后,无论是从工作量上海市从银行管理上,逐笔检查是无法实现的。
4.抵押物评估风险
主要表现为抵押物不足。房产估价普遍存在高估的现象,若不能及时发现房价高估,在贷款成数较高时,有可能出现抵押物价值低于贷款金额的风险。
五、法律风险
1.借款人借款资格
依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因为将抗状况分为完全民事行为人、限制迷失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人。而对于不懂的借款人使用不同的贷款条件,对于户籍不再贷款银行所在地的,贷款条件也不近相同。所以确定贷款人的主体资格在实践中非常重要,相反如果忽视了借款人的主体资格便会造成银行的法律风险。
2.借款用途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银行贷款不能用于投资股票、基金等资本市场及用于非法活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也在不断强调银行要严禁发放无指定用途的贷款。所以银行没有做好贷款前的审批核查工作,就会使贷款用于非法的活动之中。而这种贷款往往很难收回。
六、风险防范的对策和建议
1.采取利率可变性发放贷款的方式
其利率根据市场利率不断变化而作周期性调整。与我国现行的浮动利率相比,它的不同之处在于这种周期性的利率调整将有助于改善银行存贷款期限的匹配状况,可将银行承担的利率上升风险转嫁给借款人,同时借款人承担的利率下降风险也可转嫁给银行。
2.提高贷款审查力度和管理水平
贷款人在接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后,应该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同资信度的借款人,应采取不同的贷款安排。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后,应按协议催收贷款,在整个贷款偿还期间,借款人如有违反贷款协议的,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通过保险降低风险
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的工具,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来转移风险是个有效的规避风险的途径。如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将抵押贷款的住房投放房屋财产险,以此防范抵押房屋因自然或人为灾害而遭受的损失。同时,贷款人也可投保住房贷款保险,防止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的损失。
4.借款人违约风险防范。
针对购房者存在违约可能性,我们应从以下两点入手:一是银行在接到购房者的贷款申请后,需要对购房者的基本情况(如收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月供占家庭月收入的比重、购买房屋的用途等)进行详细调查,并根据调查的结果决定贷款与否及合同条款的拟定。二是对置业者的资信进行审核。
5.银行对风险的控制。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开展个人首套自住房贷款,稳妥发展二手房贷款市场。首付款比例应当依据借款人还贷风险确定,不宜一刀切。要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风险监测等尽职调查制度,加强对各项权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核,加强按揭贷款抵押登记审查,积极采取措施防范期房抵押贷款一次性支付风险,防止一些资质低下的企业利用预售环节将风险转嫁给银行。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6.重视IT技术的应用
正是由于个人住房贷款的笔数众多、业务量大的特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需要依赖科技手段。银行借助于先进的科学技术,才能够保证个人住房信贷的规范化操作和集约化经营,从而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管理水平。同时,IT技术的运用是降低成本、实现规范化的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