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均衡汇率的反思(3)
2017-09-17 03:20
导读:其四,虽然该方法说明了汇率对均衡汇率的偏离度,也对短期中汇率失衡提供了一个向均衡汇率调整的方向和大小的量度,但是,该方法并未告诉我们失调
其四,虽然该方法说明了汇率对均衡汇率的偏离度,也对短期中汇率失衡提供了一个向均衡汇率调整的方向和大小的量度,但是,该方法并未告诉我们失调的汇率是怎样,通过什么样的机制向均衡回归的,而这是至关重要的。
三、汇率的失调及其后果
关于汇率如何向均衡汇率回归,现有文献得不多。但从更宽泛的意义上来看,研究汇率的生成机制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启迪。
事实上,汇率的生成机制从某种角度来讲,就是探讨汇率如何内生地走向均衡,不至长期失调。与此相应的,关于汇率制度的选择实际上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看作是对均衡汇率的追寻与调整机制的安排。浮动汇率制度认为可以通过汇率的自由浮动,在市场力量的驱动下,汇率的短期失衡可以自动地向其均衡水平复归。但事实表明,真正实行完全的自由浮动的汇率制度的国家并不占大多数,许多宣称实行自由浮动的国家或多或少的都在对汇率进行干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其《汇率安排和汇率管制》中,将成员国的汇率制度分为八类:第一类,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第二类,货币局制度;第三类,盯住一国货币或一篮子货币;第四类,水平带盯住制度;第五类,爬行盯住;第六类,爬行带内浮动;第七类,不事先公布干预方式的管理浮动制;第八类,单独浮动。而Fischer(2001)将以上的汇率安排归纳为三种:“硬”盯住制;中间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
然而,上述分类方法是基于成员国自己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告的汇率制度安排。一些经济学家根据各国事实上的汇率表现来研究其实际上实行的汇率制度,Levy-Yeyati和Sturzenegger(2000,2001)根据汇率波动率、汇率变动的标准差以及外汇储备的波动率来考察各国实际所实行的汇率制度,将汇率制度分为:浮动汇率制度、中间汇率制、固定汇率制和其他汇率制。他们的研究表明,实行中间汇率制度的国家占1/4多。实际上,实行中间汇率制度,使汇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随经济的基本面的变化而变化,正是汇率向其均衡水平回归的一种制度安排。当然,这种安排并非没有弊病,当受到强烈的外部冲击的时候,这种制度可能会难以为继。就均衡汇率而言,外在冲击可能使其从“好”的均衡汇率向“坏”的均衡汇率突变,经济在低速增长的趋势中保持均衡。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而固定汇率制度则力图使汇率就稳定在其均衡水平上,或者,将汇率与某一货币或一篮子货币挂钩。当然,这种汇率制度的安排自有其优越性,学术界已经讨论得比较充分(比如姜波克(2001)),这里无须赘言。但是,这种汇率制度安排存在一种潜在的问题,如果所固定的汇率与经济均衡所要求的汇率不一致,则它是不能调整到均衡水平的,即它的调节机制僵化。如果在长期内这样的失调得不到纠正,必然会累积潜在的汇率风险,这样的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后,很可能以一种剧烈的方式爆发出来,比如危机。或者,政府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将这种潜在的风险化解,采用其他的政策措施,比如资本管制等。但这样的措施可能会导致经济偏离其最优的发展路径,换言之,经济可能以低的增长速度,高的失业率等方式将这些潜在的风险转化为这样的经济代价。而导致经济低速发展、失业率高等经济问题的原因很多,汇率失调仅仅是其中的可能原因之一,人们也许不会过多关注于汇率的失调对经济的,只有当汇率失调成为或者即将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威胁的时候人们才会将目光集中于汇率问题。近一段时间来人民币面临的升值压力,可能就是这样的例子。
关于汇率失调可能带来的种种后果,比如爆发金融危机,经济严重衰退,或者以更缓和的方式,比如经济增长放慢,以及其他一些潜在损失,学术界更多的是从研究各种汇率制度的绩效来考察的(唐建华,2003),尚需实证支持。
事实上,上述关于汇率失调的潜在后果并不只是针对固定汇率制度,中间汇率制度、浮动汇率制度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而关键的问题是哪一种制度安排能有效地低成本地将失衡的汇率向其均衡水平回归。而多重均衡汇率的存在,可能使各种汇率制度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这意味着,现实世界中各种汇率制度都可能在特定的情况下达到其均衡状态,表现出相对合理性。换言之,也就是没有哪一种汇率制度是普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