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促进产险市场健康发展(5)
2017-09-19 02:53
导读:3.明确监管目标,严格监管内容,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中国保监会要根据法律规章,明确对保险业监管的内容和目标。按照国际常规做法,中国保监会
3.明确监管目标,严格监管内容,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中国保监会要根据法律规章,明确对保险业监管的内容和目标。按照国际常规做法,中国保监会应对四个目标进行监管,即,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防止利用保险进行欺诈、维护保险市场合理的价格竞争与公平的保险条件以及提高保险业的效益和效益。考虑我国财产保险市场的特点,保险监管机构应根据监管事宜的不同,有所侧重地实施监管,并把监管重点放在对各保险公司的风险处理技术上,既要监管各种险种的分保计划,更要监管各保险机构应付巨灾侵害的保险安排,以防因分保安排不当而对保险公司经营稳定性所造成的冲击。当前,东南亚风波的经验教训,我们尤其要重视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资产负债比例、资产配置、费率和手续费控制等重要方面投入精力,并将反映赔付率、准备金提取、净资产变化、资产配置比例、风险自留比率、偿付能力增减等的指标综合到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之中。以便于监管部门能视保险公司经营状况或违规、违纪程序的不同,对其及时采取诸如停止增设机构、承揽新业务、增加资本金和撤换负责人等的干预措施。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稳定运转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安全,要严防保险公司的支付危机触发整个社会的危机。
4.建立跟踪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管理。 中国保监会应定期对保险公司进行专项稽核和全面稽核,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金平衡表、业务经营状况表等内容形成专门的指标监控表,以便于随时检查公司的业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为了防止屡查屡犯或前查后犯的现象发生,各级保监会要对违规机构实行整改督办制度,对被查的单位从查处决定到整改措施,乃至经办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都要一一督查,以落实责任。同时,还应组织对保险公司实行评级制度,以便掌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改善和规范保险公司经营。
5.加强监管力量,完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准。 据了解,香港保险监理处现有工作人员120余人。大都具有一定的专业资格,且完全实行电脑化管理,保险监理处对各保险公司每月提供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地提出监管意见。因此,香港虽然有210多家保险公司,且保险费率、手续费完全实现市场化,但各保险公司仍能有序地开展经营,这对我国保险业的监管很有借鉴意义。为此,要迅速选拔一批思想好、业务精、政策性强的专业人才,充实中国保监会,并采取“微服私访式”的现场监管,由保险监管部门派员深入保险公司内部和广大保户之中征询意见,细致、深入地了解具体监管对象的情况,从而发现一些隐蔽性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同时,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多,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在保险监管中应广泛使用机技术,使监管部门能获得可靠准确的第一手资料,使现场检查能够有的放矢,并了解监管对象整体的业务经营状况,形成一套科学高效的监控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我国保险市场的扩大开放,外资或中外合资的保险公司将会越来越多的活跃在我国的产险市场。我们应努力改变以往对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的管理政出多门、监管不力的状况。逐步给予这类市场主体国民待遇,将他们纳入我国统一的保险监管体系,在我国各项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经营业务。应该说,无论我们给予这类市场主体超国民待遇或歧视都是不利于我国产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 总之,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保险监管体系有利于我国产险业持续、健康地发展。我国保险业界存在重寿险、轻产险的现象,认为寿险在我国还是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而认为产险已是“廉颇老矣”的感叹也时有所闻。面对产险市场比较混乱的发展现状,产 生这种顾虑也不是无端的妄自菲薄。但是,同样不容置疑的是,就目前而言,财产保险仍然是我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只要建立起良好的有产险公司、行业自律组织和中国保监会各方面密切配合的关系,大家都恪尽责守,严格执行规定的监管制度,并以监管带动发展,始终不渝地致力于改善产险业的经营状况,致力于规范产险市场的运行,重振产险业的雄风仍是大有可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