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保险业的诚信建设(2)
2017-09-25 01:08
导读:二、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 第一,要提高保险代理人的专业以及业务水平,使代理人具备扎实的保险基础知识,能够为客户
二、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 第一,要提高保险代理人的专业以及业务水平,使代理人具备扎实的保险基础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服务咨询。因此为了提高他们的专业以及业务水平,必须提高代理人的上岗持证率。只有代理人的持证率的提高,才能进一步促使他们的专业和业务水平的上升。 第二,要提高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素质。为了提高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素质,保险公司在引进代理人的时候,应严把质量关,应把那些业务能力强、思想素质高的代理人吸纳进公司来。 第三,明确保险代理人的社会地位。目前我国的保险销售模式,决定了保险代理人尤其是个人代理人的地位。他们与保险公司签定的是委托代理合同,因此不是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因而不能享有和正式员工一样的福利待遇,这也就造成了很多保险代理人对工作的不敬业,以致为了获得自身的经济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应该进行分流管理。将那些职业道德素质差、业务能力弱的代理人淘汰;将那些职业道德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保险代理人吸纳到保险公司里,使之成为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剩下的代理人使之成为保险代理公司的员工。 第四,构建保险代理人信用数据库,进而加强保险代理人的信用机制建设。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通过进入这个数据库,了解各个代理人的信用情况,从而选择自己可以值得信赖的保险代理人。同时要将那些不合格的代理人实行黑名单制,在数据库中充分的显现出来,真正做到信息的共享和透明。 (二)加强保险公司的理赔制度建设 理赔将意味保险公司现金的支出,这是保险公司都不想看到的,同时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保险公司首先要正视理赔的意义和重要性。理赔在一方面意味着保险公司现金的流出,尤其是遇到巨灾理赔时,但与此同时,保险公司应该意识到在理赔的同时,这也是检验公司是否能够履行承诺的重要环节。如果理赔处理的恰当、及时和合理,可以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更加信任,他们不仅会继续和公司合作,而且会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潜在客户资源,无形之中给公司做了广告宣传。其次,保险公司要提高理赔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把理赔程序简单化、通俗化,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再觉得索赔难。 (三)大力加强保险诚信文化培育并积极倡导诚信理念 保险行业协会等组织应继续大力加强保险诚信教育,普及信用知识,使保险人、保险代理人等市场行为人充分认识到诚信对它们的重要性。并使诚信文化建设逐渐成为保险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强化保监会的信用监管职能 保监会应充分发挥其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通过监管,加强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使保险行为主体有法可依,能够自觉的去实现诚信行为;同时对守信者要给予奖励,对失信者加大它们的失信成本,以保障保险市场的有序运作。[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