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代理是金融混业经营的突破口(2)
2017-09-27 06:39
导读: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已成为业界共识。但与此同时,要清醒地看到,由于银行业和证券业的连动效应,加大了金融业的系统风险。金融业混业经营必
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已成为业界共识。但与此同时,要清醒地看到,由于银行业和证券业的连动效应,加大了金融业的系统风险。金融业混业经营必须以下列条件为前提:金融机构主体产权清晰,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和有效的内部控制约束机制;金融法律体系健全完善;金融监管高效有力。随着原有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和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多,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对混业经营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保险公司的股权结构也在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如苏黎世金融集团参股新华人寿,汇丰集团已持有了平安10%的股份,富通集团以8 800万美金的代价取得了太平人寿24.9%权益等。保险业要利用当前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契机,充分认识到银行、证券等中介对混业经营的需求和迫切程度,以发起者或主导者的身份加速国内金融混业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