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银行运营与投资模式选择(2)
2017-09-28 06:16
导读:模式一:知识银行A直接占有股权 对知识银行A拥有的技术成果直接进行评估,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合理价值X,合作方B投入发展资金Y,则双方成立的企业及
模式一:知识银行A直接占有股权
对知识银行A拥有的技术成果直接进行评估,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合理价值X,合作方B投入发展资金Y,则双方成立的企业及其所占股份结构为:
该模式成功的前提条件是:知识银行A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具有一定的经营能力,所持有的技术成果较为成熟,并且项目风险小、成长性高、获利空间大,从资金的投入到公司获得营业现金流周期短,使合作方B有信心与其合作。
如果公司获利,按照双方所持股份分享利润;如果经营失败,合作方B损失投资Y,知识银行A除了时间损失,由于知本与知本所有者的不可分割性,其技术成果仍归其占有,因此,该模式对知识银行A最为有利,对合作方B的潜在风险却很大。
模式二:知识银行A直接占有股权并提供风险抵押金
模式一中,如果合作方B对项目风险有一定的担忧,知识银行A可以向其提供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如果投资失败,则该风险抵押金归B所有,这样可以降低其风险,提高知识银行A的投资能力,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特别地,该抵押金应该是知识银行A中享受股权成员的个人抵押金,其数额应控制在合作方B货币投资额Y的10-20%之间。
如果公司获利,按照双方所持股份分享利润,在合作方B所得收益超过其原始出资时,归还知识银行A的风险抵押金;如果经营失败,合作方B损失投资Y,抵押金作为补偿,知识银行A损失了时间和抵押金,其技术成果仍归其占有,因此,该模式使知识银行A所承担的风险提高。
模式三:知识银行A借款获得股权
如果知识银行A的技术成果不能进行价值评估,或是还没有完全的价值载体,只是具有了技术雏形和发展计划,或者不愿意将技术成果价值作为注册资本,则可以采取由合作方B投入全部资金Y,其所占股份比例为:(Y-X)/Y,知识银行A所占股份比例为:X/Y,相当于合作方B借款X给知识银行A,而实际上是知识银行A凭借所拥有的技术成果获得了借款X。
中国大学排名 如果公司获利,按照双方所持股份分享利润,但知识银行A所获收益必须优先偿还合作方B垫付的注册资本X,在归还借款X前,知识银行A无法享受现金分红,即要放弃前期分红权;如果经营失败,合作方B损失投资Y,并不得要求知识银行A偿还出资借款,该债务豁免,知识银行A损失了时间,其技术成果仍归其占有,因此,该模式使知识银行A所承担的风险与模式一相同,但收益却下降了。
模式四:知识银行A借款获得股权并提供抵押金
在模式三中,如果合作方B对于项目风险有一定的担忧,知识银行A可以向其提供一定数额的风险抵押金,其提供的方式与模式二相同。
如果公司获利,按照双方所持股份分享利润,但知识银行A所获收益必须优先偿还合作方B垫付的注册资本X,在归还借款X前,知识银行A无法享受现金分红,即要放弃前期分红权,在合作方B收回其所垫付的借款后,相当于已收回全部货币投资Y(自身收益Y-X与收回垫付出资X)归还知识银行A抵押金,公司从此按股份分红;如果经营失败,合作方B损失投资Y,A的抵押金作为补偿其投资损失Y,合作方B不得要求知识银行A偿还借款,该债务豁免,知识银行A损失了时间和风险抵押金,其技术成果仍归其占有,因此,该模式使知识银行A所承担的风险比模式三提高了。
综合以上四种投资模式,作为新生的知识银行应选择的最佳、最有效的投资模式应为模式四。因为该模式中,知识银行用投资权获得了发展的资金,用风险抵押金树立起了自己的信誉,加强了合作方的信心,用财富共担风险的机制使得知本优先资本体现了价值的实现。因此,选择这一模式是知识银行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效益,扩大影响的最有效途径,是新生知识银行的最佳投资模式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