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设股票指数期货的构想(4)
2017-09-29 01:27
导读:(二)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是投资者履约的信用保证,目的是防止期货交易者对于期货经纪商或结算经纪商对于结算公司不履行支付义务,进而维护整个期
(二)保证金设置 保证金是投资者履约的信用保证,目的是防止期货交易者对于期货经纪商或结算经纪商对于结算公司不履行支付义务,进而维护整个期货交易制度的安全。 1.应由人民银行或证监会设置保证金水平调整范围,由证券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2.保证金的设定一般应以涵盖一日内价格波动风险的95%来,鉴于我国股票市场价格波动比较大,试办股指期货交易时,其保证金比率拟设定为10-20%,并根据市场的波动情况随时进行调整,从而可以加强股指期货合约的信用担保。待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后,再依照现货市场的波动性而降低保证金水平。 3.保证金支付可采用现金、国债和银行保证等多种形式,增加期指交易参与者运作的灵活性。
(三)交易系统设计 1.交易系统应能容纳更多的买卖指令种类。要增加交易系统处理的买卖盘种类。的证券交易系统只能处理限价指令,而股指期货的设立将使投资者的交易策略越来越多样化,因此交易系统应能容纳更多的买卖指令种类,从而向投资者提供交易的灵活性和有效的买卖盘管理。 2.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是以较平缓的过程,避免当日价格波动过大,并在市场大幅波动中,通过限制价格波动的程度来确保交易者应付交割的能力。这一限制主要是为了抑制过度投机,防止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功能发生严重异化,避免对股票市场正常交易秩序形成冲击。由于国内现货市场目前实行 10%的涨跌幅限制。因此期指的涨跌幅宜定为10%。
(四)结算系统设计 1.所有清算会员在结算公司开设两个期指交易保证金账户。一个账户是给客户头寸作清算与原始保证金之用,另一个账户则是为自营账户的头寸而开。严格执行客户资金与券商资金账户相分离的制度。 2.一般以最后交易日的分时平均价(如每5分钟报价的平均值)或最后交易日次一日现货市场指数的开盘价为最后结算价格,从而减少股价人为操纵与巨幅震荡的可能性。 3.为有效地防范和管理风险,我国在设立股指期货的初期可借鉴美国CME、BOTCC的经验,实行每日两次结算制度。若有会员不能满足逐日盯市的债务。那么结算公司可以通知交易所,违约会员的交易将不再被接受。逐日盯市制度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及头寸按不同品种、不同月份的合约分别进行结算,保证每一交易账户的盈亏都能得到及时具体真实的反映,为及时调整账户资金,控制风险提供依据。并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交易全过程的一个相对最小的时间单位之内。 4.在遇到市场异常波动时,结算公司有权在盘中任何时间发出日中保证金追缴通知。从国际市场来看。美国、英国、加拿大及新西兰采用净额保证金制度,而法国、日本等市场则采用总额保证金制度。我国股指期货保证金的收取以防范风险为最大目的,因此除了跨期合约外,保证金计算应以会员总仓位而不是净仓位作为计算单位。结算公司要求会员客户的保证金标准与其要求会员本身的保证金标准相同,但会员可对其客户收取更高的保证金以降低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作为一种衍生产品,股指期货交易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我国尤其要注重建立完善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保证股指期货交易的公平和有序。 1.建立股票现货与股指期货之间统一的监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对两个市场间的不公平交易与市场参与者的信用与风险程度进行有效的管理,增强两个市场间的监管协调。 2.建立完善的技术限制措施。技术限制措施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一定的技术层面设计来减少市场的巨幅波动。它包括:(1)仓位限制。目的在于防止交易仓位过度集中,抑制过度投机并降低市场风险。(2)大客户头寸报告制度。设定股指期货合约必须报告的头寸水平。如果投资者的头寸超过某月份的可报告头寸,要求其把所有合约月份的整个头寸向结算公司报告。(3)充分公开交易信息。为了使市场透明化,有必要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包括最活跃的会员公司名称,买进、卖出数量及未平仓合约数,指数套利在现货市场所产生的交易量,指数套利在现货市场的了结部位等。(4)引入先进的实时风险系统,以便全面而准确地评估清算会员的财务风险及流动性状况。 3.建立结算风险基金。结算风险基金是保护整个期货市场财务健全性的最后屏障,可以有效地防止期市风险的扩散。它是因用于弥补结算公司因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导致的重大损失,以及防范与结算业务相关的重大风险事故而设立的专项基金。证券商在申请股指期货交易资格时须缴纳一笔指定数目的储备基金,连同以后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征收的交易费一起构成结算风险基金,以应付非预期的市场价格变化带来的信用风险。当某会员违约时,其客户的多空仓位将彼此抵销,由其保证金弥补有关亏损。如果亏损超过其保证金存款,余额将首先从它已存在结算风险基金内的部分提取出来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