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业与国民经济关系(2)
2017-10-01 04:11
导读:国民经济全局发展对保险业的要求 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提高国民保险意识,对保险的经济“助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认识,目前仅仅限于保险业界,
国民经济全局发展对保险业的要求 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提高国民保险意识,对保险的经济“助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认识,目前仅仅限于保险业界,还远没有得到社会其它领域的认可,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目前保险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保险密度和深度还远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保险的供给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需求之间差距很大,社会各界还没有深切体会到保险对国民经济全局发展的作用。因此,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提高国民对保险的认识迫在眉睫。 加强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国民经济中作用。全面认识保险的功能,有利于更好地指导保险实践,推动保险业的全面进步,有利于提升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全局发展中的地位,注重保险产品的研发,提高服务水平,为社会提供多方面、多层次的保险产品,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为“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加强产品创新,拓宽保险领域。注重挖掘市场需求,坚持消费者导向,创新产品结构,满足社会的保障需求。尤其是注重发展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责任保险、老年护理保险、子女婚嫁保险、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险种,积极探索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探索农业和农村保险的新路,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支持。配合国家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抓住扩大内需和西部大开发的机遇,提高承保大型风险项目的水平,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提供保险保障。同时,要对那些风险较大、保险人不愿提供保险服务的领域要加强研究,推出适合特殊个人或企业的特殊风险的产品。 加强保险监管,提升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一是要全面认识和评价保险特有功能及其现状,突出保险制度的特性与优势I二是要遏止保险制度的弱点与局限,减少机会成本,三是要积极鼓励和推动保险行业更新经营理念,营造一个宽松、有序、创新和协调的监管环境。 争取政策扶持,创造和谐发展环境。我国保险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需要政府在政策方面给予引导、配套和扶持,为保险的功能发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把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级政府要重视对商业保险的指导和管理;国家财政要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对商业医疗保险要制定相关的补贴政策。要扩展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和比较优越的税收政策,为发展我国保险业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