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与有效的金融监管(2)
2017-10-04 02:07
导读:金融监管的效率与宏观经济稳定 一个银行经营失败导致支付系统的扰乱并且会对经济的各个方面产生震荡,因为其他公司和银行也有可能因此而倒闭。同
金融监管的效率与宏观经济稳定 一个银行经营失败导致支付系统的扰乱并且会对经济的各个方面产生震荡,因为其他公司和银行也有可能因此而倒闭。同样,糟糕的信息也可能导致银行挤兑,即使这个信息客观上是错误的。这样,一旦某一家银行倒闭,另一家银行的存款者可能将其存款也提取出来,即使这两家银行完全没有任何关系。因此,加强金融监管是必要的,但金融监管手段的有效性是有前提的,下面我们分别分析3种常见的金融监管手段。 1.存款准备金 实践中所得最早的审慎性监管手段之一就是准备金要求。准备金要求通常是指银行以流动性资产的形式持有的准备金不应低于存款总量,或资产总量的某一最低比例。由于存款人的取款时间并非预先确定?因而银行必须随时持有充足的流动性资金以应付存款者在任何时间可能发生的取款需求。一个最优的银行策略要求银行持有足够的准备金以满足在一定时期内预期的取款需求。因此,银行将愿意持有准备金以避免由于提前清算长期资产而产生不必要的清算成本。 然而,如果实际取款的消费者多于预期的数量,那么银行所愿意持有的准备金数量就会不足。如果所有的存款者都提取存款,也就是发生银行挤兑现象,那么这些准备金就会更显不足。法定准备金要求的设计是为了确保取款所需的充足准备金。从以下3种情况,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准备金要求作为一种审慎监管手段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1、如果银行按规定持有的准备金水平正好足够在没有发生银行挤兑情况下的取款需求,那么银行将自觉遵守这些要求。这种水平的准备金不能在银行挤兑现象发生时对银行提供保护。 2、如果所要求的银行准备金的水平超过银行所自愿的准备金水平,但是小于100%储备比率,这样也不能对银行挤兑现象提供额外有效的保护措施。如果所有的消费者都提取存款。这就使得所有消费者的最优选择都是提早提取存款。这种额外的准备金要求给银行增加了成本,因为在不出现挤兑的情况下多余的储备可以投资于非流动性资产,从而产生出更高的收益。这些成本降低了银行所能偿付给消费者的回报以及银行的利润。因此这种政策成本没有抵补银行安全性提高得到的收益。 3、如果监管者要求银行必须持有100%的储备需求,那么这就实现了对银行业的完全保护。然而,这样一来银行就再也不能将存款投资于非流动性资产,从而推动了持有存款的收益,也就无法向存款者支付收益。这就破坏了存款人通过存在银行的存款,来获取比原存款数量更多的回报概率。在这种情况下,对防止银行挤兑的代价是存款的所有潜在收益。在银行持有100%的准备金的水平情况下,银行只是简单地将存款储存起来,而不能偿付给存款者任何利息。因此,对所有的消费者来说,不管他有无投资机会,最优的选择都是将存款全部取出。事实上,存款与单纯持有货币是类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