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团体财务集中治理的现实思考(2)
2017-10-06 02:48
导读:三、财务集中治理下母公司所必须做的预备工作 1.企业团体内部尽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实施对子公司的财务集中,企业团体必须有一个法人治理结构。
三、财务集中治理下母公司所必须做的预备工作 1.企业团体内部尽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实施对子公司的财务集中,企业团体必须有一个法人治理结构。在这实施运转中,企业团体内部治理结构除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四个层次外还可设立多个委员会,如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投资委员会等专门对企业团体的重大决策方案进行审定。 2.对子公司财务部分的人事实行适当集中治理。在企业团体中各子公司财务主管应由母公司选派,对母公司负责。财务主管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福利待遇体现在母公司;对财务主管的职权和责任明确规定,以保证其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3.同一财务会计制度。为分析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它们的经营成果,从而保证企业团体整体的有序进行,母公司还应该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事先制定同一的财务制度,规范子公司的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财务处理程序,以进步各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