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的演化趋势(2)
2017-10-10 06:35
导读: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主体类型已不再仅仅是国有与集体两种,而是演变为多种行为主体。即使在国有经济内部,也形成了各地区、各部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活动中的行为主体类型已不再仅仅是国有与集体两种,而是演变为多种行为主体。即使在国有经济内部,也形成了各地区、各部门自身的利益,在部门、地区利益的驱动下,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逐步产生与发展,在国有商业银行之外出现了多种金融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新型商业银行、由城市信用合作社、城市合作银行演变而来的城市商业银行、外国独资与中外合资的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信用社的恢复。这些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表明了多种经济主体自主运用资金的愿望。与此同时,国家不再承担个人的退休、医疗、就业等方面的保障,个人不再是仅仅为了未来的消费而储蓄,而是要考虑如何投资以使自己的储蓄保值增值以保障未来的生活。这些,构成了中国资本市场形成与发展的基础。
但是,中国对于国有商业银行之外的金融组织的建立与发展,一直采取谨慎并有所限制的政策,信托投资公司自产生以来,就与清理整顿联系在一起;城市信用合作社在获得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很快就被改组为城市合作银行;个人的退休保障基金与医疗、就业等保障基金一直没有建立起真正商业化运作的制度。这些,决定了中国的资本一直被严密地置于国家的控制之下,在这之外的资本没有形成真正的组织化,而是以分散化的形式存在着,非国有性质及个人在形成与创建金融机构与创新金融产品上几乎没有空间。因此,尽管家户与非国有企业的资金拥有量在增长,但如果他们自主运用资金受到抑制,那么间接融资的中介作用将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家户与非国有企业资本尽管有自主运用自主寻求出路的要求,但并不能对既有的国有商业银行占统治地位的投资决策程序构成很大的压力,仅这一点不足于说明中国资本市场的形成。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因此,资本市场的最大动机在于,利用市场属性所决定的市场参与者自主承担收益与风险的基本原则,把原来国有商业银行因承担政策性功能而隐含的国家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同时,通过对市场属性的修正,使资本市场并不能从实质上改变原来的投资决策程序。资本市场本应是各类主体自主运用资金的场所,在这里,每一主体都既是资金的需求方,又是资金的供给方。可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并不是这样完整的资金运用主体。我国把证券市场中的参与者一分为二,一是资金的需求方,即国有,二是资金的供给方,包括非国有性质的各类企业与个人投资者。这一方面排斥了国有企业在证券市场上自主运用资金的其他可能性,必然其投资的效益;另一方面又剥夺了大多数非国有性质企业在证券市场运用资金的权力。
在这一制度框架下建立与发展的中国证券市场,必然带有相当的局限性。中国整个业的格局有这么几个特点:
第一,金融相关比率已有相当发展,但我国的金融资产中银行资产占相当的比重;第二,证券市场有一定发展,股票市场的发展比较快;第三,债券市场发展较慢,其中,企业债券的发展十分缓慢。表1和表2都说明,无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亚洲新兴国家相比,中国的银行资产占GDP的比重,都不算低,只是债券尤其是企业债券的比重太低。
表1 各国(地区)金融资产占GDP百分比的比较(1993年)
引自易纲《中国金融资产结构及政策含义》,《经济》1996年第12期。
表2 金融资产占GDP比重的比较
引自吴晓灵等著《新一轮改革中的中国金融》第183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11月。中国为1996年数,其他国家均为1988年数。
从个人所持有的金融资产的角度看,也反映了同样的。表3说明在中国个人的金融资产中,存款占极大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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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按地区分的各类个人金融资产(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