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与扩大就业(2)
2017-10-13 01:58
导读:(3)导致“利润最大化”目标与“支农”义务之间的失衡。由于监管上存在的难度,可能出现“内部人控制”。股份制改造后,股东决策权的大小取决于
(3)导致“利润最大化”目标与“支农”义务之间的失衡。由于监管上存在的难度,可能出现“内部人控制”。股份制改造后,股东决策权的大小取决于出资额占股本的比例,如果不设置严格的监管,容易造成大股东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3 股份合作制
在农信社基础上改组成立的农村合作银行模式就是按商业性银行机构的各项要求将农信社逐步纳入组建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轨道,既保持了原来合作制的基本内核,又吸收了股份制的优点,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具有自我约束力,是一种新型的混合经济组织。
3.1 优势
股份合作制的优势主要体现在把合作制的互助与股份制的现代企业制度结合了起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通过设置资格股和投资股,扩大了股本来源范围,有利于扩大资本实力,还从股权结构和治理架构上确保了改制后的农信社不偏离服务“三农”的方向;②避免了农村商业银行产权体制设计方面可能出现的追求利润最大化,从而对农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还可以部分地满足政府的支农要求。
3.2 缺点
(1)不能有效解决所有者现实缺位的问题。实行股份合作制后,股权分散,小股东可能对参与民主管理表示理性无知,采取搭便车行为,不关心对农村合作银行的监督,他们对农信社的所有权难以体现。
(2)股份合作制的内在稳定性是有限的,当业务量增多,要求银行增股扩股从而扩大规模时,合作制往往容易让位于股份制,。
(3)难以有效解决民主管理不易落实的问题。股份合作制并不鼓励持大股,持大股者与持小股者同权。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大股东说了算的现象很可能现实地存在,因此重要决策难免仍是由行长们说了算,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4 结论
三种模式在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所有权控制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等主要方面作用趋同,均能起到较好的效果,但在支农作用、金融服务和创新能力、增资扩股能力、抗御风险能力以及获取利润能力等方面却差别较大。
因此,在现有的体制下,由于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信用社应该走多样化道路,允许多种模式的并存。各地可以根据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以及农信社的实际情况选择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或股份制作为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模式。对于经济发达的地区、资产结构优良的农村信用社,可以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农村商业银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良好的,暂不具备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农村信用社可以实行股份合作制;股份制困难而又适合搞合作制的,可以进一步完善合作制。
参考文献
[1]@李义奇.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农村金融发展[J].上海金融,2005,(2).
[2]@王双正.我国农村信用社问题讨论综述[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