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理论思考(3)
2017-10-14 04:45
导读:2005年的统计数据能够充分说明我国金融资源分布的严重不均衡性,至2005年底,仅占全国人口35.47%的东部10省市,却占有全国金融资源的61%、金融机构
2005年的统计数据能够充分说明我国金融资源分布的严重不均衡性,至2005年底,仅占全国人口35.47%的东部10省市,却占有全国金融资源的61%、金融机构的38%和金融从业人员的43%,仅广东一个省就占有全国11%的金融资源;东部集中了全国61%的存款和61%的贷款,而且集聚效应仍在继续,贷款占比较上年又提高了1.4个百分点;票据融资中,贴现余额和贴现累计发生额东部占全国的68%和56%。
三、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中要学会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经济决定金融——从金融主体生存与发展角度看,经济不发展,金融主体难以获得足够的“食物”,只有经济保持一定的发展速度并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率,金融主体才能不仅能生存下来,而且“族群”可以不断壮大。金融反作用经济——金融业健康发展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从经济与金融的关系上看,一个区域内经济总量、质量和效率无疑是决定金融业生存状态及趋势的最关键的因素,也就是说,金融生态环境中主要矛盾是基于经济总量、质量、效率所产生的“食物”的总量及结构与金融主体“食物”需求之间的矛盾而不是其他。这一问题往往被理论研究者及实际工作者所忽视。这里最关键的不是总量而是质量,经济质量由经济结构所决定,包括经济实体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等。因此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着力点必须放在如何改善和提升产权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及产业等级和技术装备水平上,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注重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循环经济型、自主创新型的企业和产业的发展,在提升经济质量的前提下,增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由于各地区在经济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区位、文化、经济发展路径、政策倾斜、政府行为等方面的差异,导致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率的差异也十分明显。如从经济规模和发展水平来看,2005年,沪、浙、粤、鲁、苏五省市人口仅占全国的24.92%,而GDP却占到全国的41.72%;人均GDP,京、沪、浙分别达到4.54万元、5.15万元和2.77万元,远远高于全国的1.5万元的平均水平,而贵州和西藏仅为0.51万元和0.91万元;东部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是西部的一倍以上,同时集中了全国54%的社会商品零售额和71%的个人消费贷款。如从经济结构上看,粤、沪两地出口额分别达到GDP的90%和80%;全国77%的外资利用额集中在东部;东部的第一产业已下降到GDP的8%以下。再从经济效益上看,沪、浙、苏、鲁、粤五省市本级财政收入均超过1000亿元,生产税净额与GDP之比达到14%左右,营业盈余与GDP之比,沪、浙等地均在30%以上,而部分省市只有20%左右。广东省2005年的万元GDP能耗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5%。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如何扩大对“食物”的供给,也就是如何增加经济的总量及如何提高经济的质量和效率,从这个方面讲,地方政府承担着主要责任。但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相互转化的,“食物”能否满足不仅决定于供给总量也决定于需求总量。当某一生态带(区)或生态圈中某种食物总量一定的前提下,矛盾的解决主要而且只能依赖食物需求量的调整。在经济社会领域内,某一经济区域能够为金融主体所能提供的“食物”也不是可以无限扩大的,即使最优良的经济区域也是如此,在金融主体过度生育、无序竞争等情况下,任何经济环境都难以保障其对“食物”的过度需求。
四、从内因和外因的关系上看金融主体能动作用的发挥
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依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在金融生态体系中,面对同一个环境,有的金融主体能够生存下来,有的却倒下了,原因在于各个金融主体的生存能力不同,因此说内因是关键。那么,金融机构如何才能不断地增强其获取“食物”的能力呢?一是要在保护自身机体不被蚕食的前提下,不断补充新鲜血液——不断补充资本。二是通过改革去适应环境,如通过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等,建立起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三是加大科技及战略性人才储备方面的投入,保持其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通过联合、重组及引入战略伙伴等方式增强竞争能力。五是注重产品开发,巩固和拓展客户群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