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保险现状分析(2)
2017-10-14 05:04
导读:试水商业化 桑兰的不幸,使得国家体育总局主管部门下定决心实施关于运动员人身保险的一揽子计划,至此,我国体育保险商业化尝试拉开帏幕。 隶属于
试水商业化 桑兰的不幸,使得国家体育总局主管部门下定决心实施关于运动员人身保险的一揽子计划,至此,我国体育保险商业化尝试拉开帏幕。 隶属于国家体育总局的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先后向国内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两期运动员伤残保险,参保人为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基金会每年缴费100万元,运动员每年只需缴纳40元至100元的费用,保费根据运动项目而定;运动员在死亡和伤残时最高可得到30万元的赔偿。保险期从运动员进入国家队开始,一直到国家队生涯结束。 “但由于商业保险的险种在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以及理赔程序太过复杂等原因,这项计划的开展并不顺利。”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有关人士感慨道。因此,2001年,国家体育总局改变商业保险模式,推出内部互助保险,在全国12个省市试点的同时,对伤残等级标准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按运动项目伤残风险实行了分类缴费。2002年,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有专家称,互助保险并不等同于商业保险,现行的互助保险所支付的理赔金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赔金,只是一种特殊的抚恤金。“我们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一定费用,属于福利性保险”,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保险部张先生在电话里这样告诉记者。 业内人士的一致呼声是“真正意义上的体育保险应该是商业保险”。对于目前保险与体育之间的合作关系,有专家概括为“赞助性的公益化模式”,这一模式在体育市场化的初期对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随着体育保险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市场化向纵深发展,“赞助”对体育市场客观存在的庞大保险需求来说只能是杯水车薪,维系体育和保险的相对单一的公益化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体育保险新型市场关系的建立。 与此同时,郑玉春也表示,“随着我国体育产业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运动员变成了职业运动员,转变成了市场中的一员,因此,可以考虑用商业保险的方式解决运动员的风险保障。这样既能减轻体育行政部门的压力,也能为更多的职业运动员减轻后顾之忧。” 除了大量的运动员、教练员在训练、比赛中的生命安全以及疾病、养老问题以外,众多体育赛事、体育器材等也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潜在风险。郑玉春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女足世界杯比赛由于非典而易址,使中国足协等单位筹办比赛先期投入的直接损失上亿元,间接损失更大。这充分说明了进行体育保险给组织比赛的主办者转移相关商业风险的必要性。
抓住契机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在体育事业上投入了相当大的手笔,不仅举行的体育赛事越来越多,而且从事体育运动的人也与日俱增。总的来说,体育产业的保险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2008年将在北京举办的奥运会在令中国人民举国同庆的同时,也振奋了整个中国保险界。就保险业而言,体育保险将成为2008年奥运保险商机的“宠儿”。国内各大保险公司蠢蠢欲动,有的甚至打出了“冲入奥运保险市场”的旗号。 但是,就在这时,中国保监会国际部主任孟昭亿却及时地站出来“泼冷水”,他曾公开坦言:“办奥运会我们没有经验,办奥运会方面的保险更没有经验。因为除了一般的可能预想到的事件,还有很多包括保险方面技术、经济等方面的问题都无法预见。若要在2008年奥运保险大战中分一杯羹,与国际上的竞争对手相比较而言,国内的保险公司必须在经验、技术、人才和立法等方面下功夫。” 郑玉春对此颇有同感,“虽然说2008年奥运会对国内保险业来说是一个契机,但是,商机同时也意味着挑战,如何应对才能使体育保险走向双赢,这是接下来保险业人士急需思考的问题。如果2005年以后国内的保险公司还是提供不了完善的体育保险类产品,仍旧延续老的制度去运行的话,那就只能眼看着别人来抢占这块市场了。” 在大举进军2008北京奥运保险市场时,今年的F1上海站和亚洲杯无疑是一个练兵的良机。“以目前的实力和经验,国内保险公司还很难企及F1这样的国际赛事的核心保险任务。”一位知情F1保单的人士透露,太平人寿此次进入F1,保障对象都是中方人员,但是像F1赛车手们这些具有特殊风险人群的保险合同,国内保险公司就很难与国外公司竞争。 据悉,目前F1世界锦标赛中国大奖赛组委会已就赛事保险方面进入洽谈,其中包括公众责任险、赛车的第三者责任险和比赛延迟险等。一有意参与F1保险的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我们目前一方面正在加强人才培训,另外一方面积极引进国外人才,借鉴国外相关体育保险知识和经验,以备战F1保险之争。” 在谈及向国外保险公司“取经”时,郑玉春回忆道:“我们在给2008年奥组委作风险管理方案时,接触过不少国外保险机构。在合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国外的保险机构一般不喜欢主动与其他保险机构沟通,这时候国内的一些保险机构就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主动与他们切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