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必须与邮政体制联动改革(3)
2017-10-24 06:34
导读:三、未来邮政金融改革的理想模式 1.邮政储蓄银行的性质 我们认为,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不应当是一个普通商业银行,而应定性于以批发为主的特殊商业
三、未来邮政金融改革的理想模式 1.邮政储蓄银行的性质 我们认为,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不应当是一个普通商业银行,而应定性于以批发为主的特殊商业银行。即邮政储蓄银行不做直接面对的贷款业务,将资金批发给其他金融机构获取利差。理由如下: 第一,从邮政储蓄的现有人员构成、知识结构以及运作方式来看,邮政储蓄部门根本不具备对贷款风险的识别和控制能力,一旦开展零售业务,必将带来极大的经营风险。 第二,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任务十分繁重,面对的困难不少,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再去建设第五个国有商业银行。 第三,邮政储蓄由于得到民众的普遍信任,与信用社相比,在吸收存款上有着天然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村资金流出的原因,近年来已经引致不少批评。如果将邮政储蓄银行建成一个普通商业银行,从商业利益出发,其必定不会愿意向农户和小型企业发放贷款,从而进一步加大农村的资金缺口。这一点已经从我国许多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的发展轨迹得到验证。 如果邮政储蓄银行在资产运用方面采用以批发为主的模式,则不仅可以省去大量贷款审查和风险管理人员,避免不良贷款出现,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根据调控经济的需要选择资产运用方向,成为国家调控经济的工具。 2.如何与农村金融改革配套 由于邮政网点的普及性,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农村。为使来自农村的资金能够用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可以考虑通过某种制度设计让邮政储蓄吸收的部分存款能够在农村留下来。例如,目前农村信用社已经交给省级地方政府管理,是否可以在省政府协调、提供某种保障的情况下,将一定比例的存款交给农村信用社运用。至于资金运用的期限、利率等条件都可以通过谈判决定。 另一方面,邮政储蓄通过为农村居民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不仅可以为游离于保障体系之外的农村为居民提供一定水平的生存保障,而且还可以探讨用保单到金融机构质押贷款的新业务,从而为农民和乡镇小企业开辟一条新的融资途径。 3.邮政储蓄银行的资金运用范围 未来的邮政储蓄银行似应可以在以下方面开展批发业务: 第一,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特别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过程中,可以考虑利用邮政储蓄的一部分资金参与国有银行的改组改造。第二,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作为资金的富裕者向短缺方提供资金。第三,购买国债获得长期稳定收入。第四,购买部分信用等级高的大企业发行的债券。第五,委托国家政策性银行(如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运用资金。第六,购买证券投资基金。 建议在组建邮政储蓄银行时,为之设置专门的,对邮政储蓄银行的性质和职能给出明确的定义,并在资金运用的结构比例方面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