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现状及与失业保险关系(2)
2017-10-25 01:47
导读:看来“事不关已”是假,关键是他们的心态矛盾重重。 矛盾心理缘自何处 笔者对持有“失业(或失业保险)与我无关”观点的人员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
看来“事不关已”是假,关键是他们的心态矛盾重重。 矛盾心理缘自何处 笔者对持有“失业(或失业保险)与我无关”观点的人员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他们表示,很清楚自己面临的危机——他们多数人又承认:失业无法回避,而且害怕失业。这些人对由于国家的改革而使得职工下岗已经可以理解了,但对于“失业”却依旧觉得“陌生”。有的人甚至认为,国家只对下岗职工负责,如政策面宽,提供条件支持他们再就业,而失业将意味着国家不管了。有信息表明,针对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程”将取消,这意味着下岗职工也将与失业者划等号。于是,人们即使能够接受“失业”这个现实,但依旧对 “失业保险”持怀疑态度。 对这种“矛盾”心理,市劳动和保障局的一位人士说:看来他们不了解(或不理解)国家的政策。他进一步解释说,北京市政府1994年就出台了 《北京市职工失业保险规定》,政府历来重视失业,一部分人员对政府采取的措施不明确甚至不知道,主要原因是一些基层单位贯彻不利,加上媒体宣传不够,另外,也与一些人员不关心政策、不注重有关。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让人们(尤其是现在在职的职工)充分了解并理解国家和市里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这位人士特别强调:并不是企业职工不关心国家的规定,而是他们缺少途径去了解,如果企业领导把上面的精神都锁进抽屉里,甚至搞“愚民政策”,那么职工们与其说是不关心,倒不如说是关心不了。
失业保险离你越来越近 北京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指出,“失业”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其有直接关系的“失业保险”应该成为民众的“必修课”。 失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由社会集中筹集资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基本生活保障并帮助其实现再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险种之一。 北京市的失业保险制度是根据1986年国务院的《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建立起来的,1994年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市政府发布实施了《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截止到1999年9月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有22494个,职工人数达285万人,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支持了企业改革,维护了社会稳定。 十余年来,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累计接受就业转失业人员26.83余万人,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7. 03万名失业人员发放了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费。1997年以来,按照“三三制”的原则,对国有企业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20.1万名下岗职工拨付了基本生活保障金。为了保障困难集体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共为1434户次停工半停工企业、破产企业的28.5万名下岗职工,借支了基本生活费。10余年来,
劳动保障部门发挥培训基地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作用,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进行免费培训 、提供就业信息与职业介绍服务,以及建立生产自救基地、贷款贴息、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予以补助、给自谋职业的人员予以补助等各种措施,共安置下岗职工、失业人员14.8万人,使失业人员的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 可以看出,北京市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并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如果看不到这一切,当然就不会承认失业保险的作用,而了解了这一切,人们或许会对失业保险“刮目相看”了。 说到此,你还会认为失业和失业保险“与已无关”吗?为了让失业与你越来越远,那么失业保险则会离你越来越近,因为一旦你失业了,失业保险可以帮助你实现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