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银行保险发展模式的现实选择(4)
2017-10-25 02:51
导读: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我国银行业无论从历史、还是从资产和规模上来讲都远胜于保险业,而且银行原本就成立过保险公司,如交通银行在1991年
以银行为主体的金融控股公司:我国银行业无论从历史、还是从资产和规模上来讲都远胜于保险业,而且银行原本就成立过保险公司,如交通银行在1991年投资成立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为中国第二家全国性保险公司。但由于后来分业经营的需要,又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由交通银行全资附属改为控股。所以,银行对于保险业务并非十分陌生。最近几年成立的几家金融控股公司,就多是以银行为主体的,如中央汇金公司、光大集团、中银国际等,它们涉猎的业务范围更广。
以其他非银行机构为主体成立的金融控股机构:在我国有实力雄厚的中信集团,2001年正式批准成立的“中信控股”公司管理着旗下16个直属公司、10个地区公司、7个海外子公司、3个香港上市公司以及4个下属公司,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融资租赁、期货、实业、物业、旅游、贸易等各大领域。此外还有2003年4月正式成立的平安集团和同年7月成立的中国人保控股集团等,这些新组建的金融控股集团下辖保险公司(寿险和非寿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银行等。
其他金融控股公司的组建:从现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股东结构来看,大多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或大型股份制企业,二者实现资本上的进一步联合在客观上具有很大的便利条件。如民生银行和民生保险公司共同的大股东都是中华全国工商企业联合会;招商银行由招商局集团出资设立,股份制改组后吸纳了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广州海运局等6大企业集团入股;平安保险公司最早也是由深圳招商局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投资组建的。如果能以这些共同的股东为依托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同时经营多种金融业务,也是一些中小型金融机构应对未来竞争、增强自身实力的一种非常现实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