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财务治理创新的思考(2)
2017-10-25 02:56
导读:在高校财务治理观念创新的背景下,必然需要财务治理的制度进行创新,其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3.1 引进权责发生制,建立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为了正
在高校财务治理观念创新的背景下,必然需要财务治理的制度进行创新,其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3.1 引进权责发生制,建立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为了正确核算高校财务成果、考核高校办学效益, 正确测算生均本钱、制定收费标准,高校应该将会计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向权责发生制逐步转换。同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公道分摊各种用度,使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相符,如实地反映高校财务状况。
3.2 补充相关内容,完善高校财务报表体系
首先,为了更好地反映高校短期偿债能力,减少投资风险,可以将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划分为活动资产和长期资产,负债项目划分为活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其次,随着高等教育的规模扩张和竞争加剧,很多高校纷纷建设新校区和学生公寓、大量购置教学仪器设备,以谋求学校实行跨越式发展。但是学校治理层最关心的、最想了解的是学校是否有这么多资金,是否有支付能力。为了预防财务风险,高校非常有必要鉴戒企业的报表体系,编制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通过现金的活动反映学校现金流进和流出的全貌,来弥补权责发生制轻易被操纵的不足,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助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学校获取现金的能力。第三, 由于会计计量的局限性, 很多有用的信息无法进进财务预算报表的主表,但通过附注可以充分表露出来,从而增加会计报告的信息含量。
3.3 增强预算治理,改革预算编制方法
一是推行“零基预算”。高校在编制校内财务预算时,往往按历年经费和习惯来编制预算分配数,预算编制方法简单落后,不能真正做到以收定支。一些高校长期延用“基数 增长”的分配方法,即根据上年的基数加本年增减因素来确定本年度的支出规模,这种方法虽简便易行,但却不符合公平、规范和透明的原则,分配给下属预算单位的指标基数缺乏量化分析和科学论证,其弊端在实际治理中越来越明显。因此, 必须深化预算改革, 公道优化资源配置,改进预算编制办法,取消“基数 增长”法, 实行零基预算。二是改革预算编制时间。现在是每年1 月1 日开始编制预算,但直到4 月上旬,学校的预算才能付诸实施,这样1 月到4 月间就形成了“预算执行真空期”。因此, 预算编制的预备期要适当延长,一般要提前半年甚至一年编制,为保证预算编制质量提供充裕的时间预备,同时也为新年度一开始即正式启动预算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实行全面预算。多年来,学校所编制的只是校级财力预算,而没有将各种非校级资金的收支纳进学校的预算范围。固然有的编制了综合预算,但也只是应付上级部分的需要,没有经过公道、科学的论证,与预算执行结果相差甚远。为了打破预算内外资金界限,统筹考虑学校各项资金, 实行预算资金的同一使用、同一调控, 增强预算的调控能力, 必须扩大预算覆盖面,实行全面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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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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