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企业债券筹资的探讨(2)
2017-10-25 03:07
导读:(四)信用评级制度不健全 目前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由于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如评级机构设置不合理、过多依赖于行政单位、中介机构与各方的利益没
(四)信用评级制度不健全 目前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由于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如评级机构设置不合理、过多依赖于行政单位、中介机构与各方的利益没有完全脱钩等因素,使得信用评级的有效性大大降低。与此同时,各种中介机构的评级不统一、由于评级指标设置不、各评级机构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使得评级结构缺乏科学性、规范性和统一性,总的来说信用评级工作比较混乱,这既不利于投资者对于企业债券信息的识别,也不利于政府对于企业债券的监管。此外,由于在实际
经济工作中,存在企业为了保证发行成功,以各种补贴方式提高给中介机构的报酬,使得暗箱操作的事件时有发生。
(五)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和担保机制 市场监管的缺陷主要体现在发行债券企业的信息披露问题上。目前企业一般只在发行债券时进行信息的披露,而在债券发行期间基本上不披露信息,加之债券二级市场尚未建立,无法通过价格机制有效地传递企业信息,这使得投资人的风险大大增加了。一旦出现发行人无法按时兑付的问题,将造成极大的不安定因素,最后还得由政府出面加以解决。此外,虽然一部分企业在发行债券之前找到了担保企业,但是由于担保企业法制意识淡薄,经常出现拒不履行担保义务的现象,最后不得不对簿公堂,打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大战。
三、我国债券筹资的建议 (一)理顺我国企业债券发行的管理体制 首先,计划部门与人民银行应该分工协作,共同做好审批及审批后的管理工作。在整个过程中,计划部门应起主导作用,加强对企业债券发行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全面协调、综合平衡的职能。对于违规发债的企业,可以暂停其新债的发行审批或给与行政处罚。其次,发行管理方式应当逐步从过去的行政性的额度审批制向以严格的财务指标为基础的考核制过渡。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在债券发行审批过程中的寻租现象,同时又减少了不必要的发行手续和发行费用,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发行债券,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此外,企业债券的利率也应当进一步市场化。如过去规定企业是发三年的债券,其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这个限制今后可以有所放宽。
(二)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和种类,改善发行的期限结构 首先,我国应当加大对企业债券的政策扶持力度,减少各种不必要的限制条件,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特别是由于我国已经加入了WTO,政府可以进一步推进我国企业债券的海外发行和上市。因为国际资本市场的资金充裕,且利率较低,企业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迅速募集到所需的资金。其次,机构应当积极协助有条件的部分企业增加企业债券的发行品种,以满足不同层次投资者的需要。当前,可以从加大可转换债券的发行力度着手。第三,改变我国以短期企业债券为主的期限结构,大力发展中长期债券。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某一时间段内企业债券的集中偿还,另一方面也可以促使国有
企业管理者改变经营活动的短视行为。当然,这需要企业提高自身的盈利能力,以提高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三)培育企业债券的二级流通市场 上文中提到的改革发行管理体制、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和品种是培育企业债券二级流通市场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应当按照《证券法》的有关公司债券上市的规定,让更多的企业债券上市流通。这样,企业债券在兑付期前的经营风险和政策风险才能得到有效的释放,才能有利于企业债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同时,应当培育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相结合,今后不同发行方式和规模的企业债券可以选择不用的交易方式。如,对于规模较小、以实物券发行的企业债券可以选择场外交易为主;而对于规模较大、以记账式发行的企业债券可以选择场内交易为主。此外,还可以考虑在一些中心城市组建区域性的场外交易市场,以丰富流通市场的层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