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与分类监管构建新型金融管理体制(2)
2017-10-26 02:33
导读:根据以上论述,特提出如下建议: 1.适时修订《商业银行法》,逐步推行混业经营,鼓励产融结合,允许有条件的金融企业稳步开展混业经营,大型商业银
根据以上论述,特提出如下建议: 1.适时修订《商业银行法》,逐步推行混业经营,鼓励产融结合,允许有条件的金融企业稳步开展混业经营,大型商业银行可以直接持有一定额定的企业股份,培育具有国际综合竞争力的金融企业,积极应对加入WTO后的挑战。为此,必须重建银行内部机构,大力充实产业和项目评估力量,使金融业人员对产业经济的技术水平、工艺流程、合理经济规模、管理模式、国内外竞争与盈利状况、发展趋向等方面都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把握,逐步培育一大批晓市场、懂技术、会管理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企业和银行家,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良性循环。 2.借鉴国际规范,协调发展货币和资本市场,消除沟通梗阻,提高整体效率。在货币市场方面,一是改革结算方式,大力推广使用资信良好的企业或银行签发的商业票据,建立全国统一的票据市场;增发短期国债和企业债券,为央行运用再贴现和公开市场业务手段创造条件。当前可考虑允许现有房地产公司和汽车销售商以现有房屋和汽车为抵押,滚动发行商业票据,以消费者分期付款收入为偿还保证。二是继续扩大同业拆借市场参与主体,保持拆借规模较快增长。在资本市场方面,一是目前我国直接融资的发展一定要以确保间接融资这个大头的稳定为基本前提,避免顾此失彼,得不偿失。二是通过配售、回购等方式,在充分保证原有股东利益的基础上,逐步平稳解决国有股的上市流通。三是积极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特别是高风险投资基金,培育高技术产业,促进产业升级。 3.积极推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加强银行内控制度创新。全面实行审贷分离和贷款责任终身制。根据绩效原则,减少冗员,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实行职位能上能下,工资能增能减。把防范金融风险与增加盈利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资产质量和利润目标的双向考核,健全约束与激励机制,赋予基层信贷机构相应的贷款权限,使金融从业人员既有压力,更有动力,不断开拓新的贷款增长点,改变当前不少银行简单地通过提高贷款条件消极防范风险的不恰当做法。同时,加强以企业为重点的资信评价体系建设,依法制裁逃废债务行为,探索增强居民个人信用的有效途径和,大力整饬融资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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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健全中小金融机构,全面发展各项金融业务。一是在进一步整顿金融秩序的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大力发展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规范化中小金融机构,重振其经营活力,充分发挥其在满足中小企业和居民个人贷款需要、促进金融竞争、改善金融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针对存款向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存贷款不匹配的状况,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建立存款保险和再保险制度,增强中小金融机构的贷款能力支付能力,有效防止局部金融风险的扩散。三是大力扶持综合类证券公司,继续发展证券投资基金,显著提高机构投资者比例,促进证券市场平稳发展。四是采用国际通行的营销方式,加快发展各类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降低经营费率,规范发展信托业。
5.改革机构设置,支持区域协调。金融机构要适应中央银行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跳出政企不分的“经济”,按经济区域合理设置分支机构,拓宽服务视野,积极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支持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国界重组并购,促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努力盘活存量资产,逐步解决我国企业条块分割、盲目重复建设严重和规模经济效益低的不合理状况。6.转变经营观念,创新金融服务。努力通过经验、技术、管理、信息等的输出,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逐步改变商业银行利润主要依靠传统存款利差的方式。在继续发展金融批发业务的同时,注重开拓居民消费信贷、信用卡等零售业务。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加快各银行信用卡、储蓄卡的联网进程,为客户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