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银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探讨(2)
2017-10-29 01:54
导读:三、改进上市银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建议 针对上市银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存在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和
三、改进上市银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建议 针对上市银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存在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的信心,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笔者建议,应从以下方面加强上市银行公司治理的非财务信息披露。 (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准则。准则是指导上市银行规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的不充分主要源于准则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对证监会来说,应当在公司治理结构信息披露中增加有关内部控制充分性和有效性说明的,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报酬情况,而且也应要求上市公司在季报、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治理信息,增加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强度。人民银行应充实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内容,增加披露关联方交易和性质、薪酬计划、内部控制等内容。证监会和人民银行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准则应当保持基本一致,避免由于监管标准不一带来的执行混乱问题。 (二)“遵循或解释”是近年来盛行于欧美国家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最佳做法。这意味着,如果上市公司不能遵循最佳公司治理准则和商业操守的话,那么它们就必须公开解释为何不能遵循准则。从国际上看,英国、加拿大、南非和其他国家的公司治理准则都已经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遵循准则的程度,美国在安然事件后也开始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遵循情况。在此背景下,为增强上市银行的诚信度和责任感,证监会和人民银行应当要求上市银行就公司治理差异情况采取“遵循或解释”的做法。可以将遵循准则程度分为五个可以量化的等级:完全、满意、基本、较差和很差。如果某一银行遵循程度较差的话,应当要求其提供充分的、有力的解释说明,否则证券监管部门将增加现场检查次数,并根据情况处以重罚。 (三)强化对公司治理激励约束机制信息的披露。公司治理激励约束机制信息披露是一个世界性问题,即使是在美国这样的成熟市场国家,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内部控制的情况也并不十分令人满意。据最近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进行的一项调查发现,仅有一半的年报报告了管理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的内部控制。与之相比,我国属转轨型的家,银行监管体系还不健全,上市银行就更应当强化公司治理激励约束机制信息的披露,对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披露应充分考虑内部稽核部门执行的对风险和控制系统的独立评价、管理层对重大风险和控制充分性的意见和报告以及人民银行、证监会的内部控制评价。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等情况的披露应当具体到每个人。 (四)加强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的监督检查,建立信息核实检查机制。证监会已经联合国家经贸委开始对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人民银行也应当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建立起公司治理评价体系。这种评价体系将是否建立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责任与透明度、公司治理委员会和评价、效率与培训等因素作为评价一家银行公司治理是否健全,披露是否充分的标准。通过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督促上市银行真实披露公司治理信息。
四、结论 有关实证表明,公司治理的优劣与财务表现的好坏存在正相关。据麦肯锡公司的一份最新调查显示,大约五分之一的机构投资者把公司治理看得比财务状况更为重要; 大约三分之二的机构投资者称,公司治理与收益和增长潜力等财务状况一样重要。通过上述和探讨,笔者认为: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非财务信息披露与财务信息披露同等重要,上市银行应当充分认识公司治理非财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并全面、及时、准确、透明地予以披露,才能进一步促进财务会计信息可信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