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金融工具内部控制研究(2)
2017-10-29 04:24
导读:第二、制定清晰可行的衍生工具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成文的规范制度至少应当包括:(1)本企业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目标、对企业整体战略和经营
第二、制定清晰可行的衍生工具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成文的规范制度至少应当包括:(1)本企业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目标、对企业整体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影响以及评价目标实现程度的方法和指标;(2)明确衍生产品交易中董事会、管理当局以及具体操作人员的职权和责任,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在交易活动中有越权或违规行为的交易员及其主管,要有明确的惩处制度;(3)衍生业务的授权、执行、监控和报告程序;(4)允许交易的业务品种,确定资金业务单笔、累计最大交易限额以及相应承担的单笔、累计最大交易损失限额和交易止损点。这种事前的规范制度既可以保证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衍生工具的使用不偏离企业目标,又可以防止在发生重大损失之后管理人员以不知情、未经其批准为由相互推诿责任。
以“中航油”事件为例,在公司爆出巨额亏损之后,集团公司声称中航油(新加坡)管理当局成功的对董事会和集团公司隐瞒了有关参与衍生活动的情况。但是根据近期普化永道的一份
调查报告显示,种种证据标明董事会不应该而且不可能迟至发生重大亏损之后才知道该公司一致在从事石油期权交易。一份详细的衍生工具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文件虽然无法预见未来的所有业务和风险,而且有时还可能缺乏弹性,但却可以通过将相应责任附加于不同层级的管理人员之上,从而保证他们给予衍生业务适当和必要的关注。
第三、严格实行衍生工具交易的权限分离制度,负责衍生产品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与负责衍生产品交易的高级管理人员分开,不得相互兼任。从事风险计量、监测和控制的工作人员必须与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人员分开,不得相互兼任。并对衍生产品交易主管和交易员实行定期轮岗和强制带薪休假制度。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三、加强衍生工具风险的评估、计量和监测
由于我国国内衍生产品市场的长期受到限制,而国内参与国际衍生产品市场竞争的时间较短,大多数企业缺乏对衍生产品风险进行评估、计量和监测能力,这也是积聚风险隐患的重要原因。鉴于这种状况企业应当加强衍生工具内控的风险评估和监测环节:
第一,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独立的衍生工具风险评估和计量机构,负责评价衍生工具投资的收益或损失额度、积聚的风险情况以及董事会制定的衍生业务投资目标实现情况。
第二,企业应当对自身评价和计量衍生工具的风险能力有正确的评估,严格禁止参与超出本企业风险部门监控能力的复杂衍生业务或扩大衍生业务的规模。将衍生业务的评估和计量完全寄希望于投资银行、聘请的咨询机构或经纪人是十分危险的,“中航油”事件充分反映了在衍生业务中中介机构同样可能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
第三,尽量投资于市场定价机制比较完善、流通性好的各种场内交易衍生工具,并严格的按照盯市原则,每日根据当天的市场价格衍生工具的收益或亏损情况,并在接近或超过董事会规定的止损点时及时向高层报告并要求采取措施。
第四,大力吸引和留住风险识别、计量方面的人才并加强员工培训。在积累了一定的交易经验和资金允许的前提下,聘请咨询机构建立本企业的衍生产品定量模型。
四、重视衍生业务的外部监管和内部控制的互动关系
衍生金融工具的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一方面,健全的内部控制体制及其有效运行是外部监管的基础。如果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再完善的外部监管体制也无法发挥作用。早些年发生的英国BCC和巴林银行事件,就是因为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纰漏导致统计和报表不实,使监管当局不能及时从中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如果外部监管环境过于宽松或监管体制不合理,又会降低管理当局规避内部控制的成本,增加内部控制失效的概率。例如在“中航油”事件中,新加坡交易如果能够严格执行保证金、持仓限制、强制平仓、信息披露等发达资本市场通行的控制措施,“中航油”经理层必然难以在不引起主管机关注意的条件下产生5.5亿美元的巨额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