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股权分置时代的国有上市公司治理分析(3)
2017-11-08 06:37
导读:3.统一管理国有股,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 我国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中的80%以上是国有股,如果由地方政府掌握各自管辖的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让国
3.统一管理国有股,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的外部机制
我国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中的80%以上是国有股,如果由地方政府掌握各自管辖的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让国有股上市变现以后不断投入到公用事业甚至弥补地方财政之不足,那将是对股市的大抽血,必然危及到股市的稳定和发展,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应该认识到只有将庞大的国有股变现资金统一使用才会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应该由国资委建立一个专门管理和运作上市公司国有股的机构,由该机构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抓大放小,并且参股质地优良的成长性较好的上市公司,既可以为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调整产业结构出力,又可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特别重要的是这样做能够使国有股变现资金回流股市,有利于保持股市的稳定。
4.进一步完善企业经理层的运作机制
积极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现阶段应对国有企业的经理人实行公开选聘、竞争上岗,改革单纯的行政任命方式,改变国有企业领导“能上不能下”的状况。科学设立经理经营业绩的
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经理市场的聘任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对经理层的激励机制,积极推行年薪制及股权、股票期权等分配方式,切实将经营者的报酬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积极推动经营人才向职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努力形成经营者竞争机制。建立健全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机制,防止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
5.完善配套法律制度建设
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应当着力打击股权分置改革中对中小投资者的侵权行为,包括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虚假陈述行为、内幕交易行为和操纵市场行为,还应最大限度保证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将有利于创造良好的公司治理外部环境,也将有助于我国上市公司参与激烈的国际竞争,实现长远发展。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参考文献:
[1] “股权分置改革研究”课题组.股市公共性:股权分置改革的理论依据[J].中国工业经济,2006,(4).
[2] 刘玉敏,任广乾.股权分置改革的效率及其影响因素[J].中国工业经济,2007,(7).
[3] 韩长波. 论股权分置改革与上市公司治理[C]//第四届公司治理研讨会论文集,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