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财务在中国的可行性探讨(3)
2017-11-14 01:43
导读:六、缺乏高素质的网络财务职员 网络财务理论的滞后是一个方面,而缺乏高级网络财务职员是网络财务不能顺利施行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广义上讲,人作
六、缺乏高素质的网络财务职员 网络财务理论的滞后是一个方面,而缺乏高级网络财务职员是网络财务不能顺利施行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广义上讲,人作为企业的一项资源,在现代企业经营治理中不应被忽略。在企业引进网络化治理的同时,更应注重对人素质的培训,特别是培训领导治理层熟练网络。财务是企业经营治理的一项重要,网络技术运用于企业财务涉及到整个企业经营治理模式的变革,相应财务职员素质的要求和职能也就有了木同。会计电算化在我国发展了近20年时间,仍然处于低水平应用阶段,普及率只有2%,甩帐率不到40%,多数单位只是进行会计核算,应用层次低。我国现有财会职员1200多万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者占47%,而适应新形势的复合型网络财务人才十分匮乏。时下对网络财务炒作最热的是几家财务软件公司,然而网络财务不仅仅是靠几套网络财务软件的推出,它涉及到企业、个人从思想观念上对财务治理的理解熟悉上的更新和转变。在目前财务理论未更新的情况下。也难以使人们对网络财务形成一个完善、正确的熟悉,仅靠培训和还无法得到高素质的网络财务人才。没有好的人才,也就没有好的网络财务治理。
七、缺乏完善的网络财务环境与监视机制 法律是经济运行的护卫者,是惩罚违规者的根据和有力手段。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与监视机制,就不能保证参与者的公平竞争。“网络财务”立法是“网络财务”健康发展的条件,是保证各项财会信息的真实、口径同一以及安全有效的措施。而从目前我国经济法律与法规的制定情况看,无论是会计方面的法律还是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都未给网络财务提供一个可靠、规范的法律环境。加强对企业网络财务的监视,要求财政部队审计部分、税务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面协调运作,而其条件是有权责明确、公道分工、高效公正的监视机制。无论是从立法还是从监视机制考虑,网络财务在我国尚不能推行。 通过以上分析得出,网络财务由于没有同一的国际财务制度,经济和法律环境不适宜,职员素质低下,理论发展滞后,缺乏强有力的软、硬件技术支持,安全性差等根本性的题目,而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当然企业也就难以在经营治理中生存。